“好,我明白了!”
最后,陳光良對馬士英說道:“要對自己有信心,調整心態,迎接下一趟航行。”
自始至終,他沒有責怪馬士英半句,因為僅從馬士英的描述來看,陳光良也傾向是寧波號的主要責任。
更何況,只要不是惡性的疏忽,那就是正常的事故,陳光良也不會追究。
馬士英此時很感激的說道:“老板放心,我絕對沒有問題!”
“好,我們要相信——華人船員,不比西人差。”
。。。。。
太古洋行的‘寧波號’船長約翰遜,在接受調查的時候,指責‘金峰號’船長馬士英技術不成熟,并認為金峰號要負責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與此同時,太古洋行似乎有意將污水潑向環球航運,其船東馬勒(隸屬太古管理)在媒體上公開指著環球航運的船長技術處理不好,是導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而金峰號船長馬士英則在媒體表示,此次事故絕不是他的主要原因,并闡述了事情發生的具體過程。
而此次事故也統計出來,死亡25人!
一時間,媒體們紛紛報道,社會較大的輿論。
而且各大媒體紛紛認為:在以往類似案件中,雙方為解決糾紛,可能扯皮半年,甚至更長,而相應的賠償標準也會千方百計的減少賠償數額,這是不二之選。
沒有媒體會認為,這次金峰號和寧波號的這起海難,會超出這一種陳舊的套路。
就在大家認為是這樣處理是,陳光良以環球航運總經理的身份,在《東方日報》公開向公眾作出表示:環球航運愿按照最高賠付標準,并且第一時間對遇難者予以償付;至于責任,則交給法院審理,并堅信華人船長馬士英技術高超,不是此次事故的主要負責人。
“我覺得就是太古洋行的責任,這些洋人驕傲自大,將自己的大意掩飾,以此來打擊華人船長。”
“已經有不少業內人士聲援,此次事故完全是太古洋行的‘寧波號’主責。”
“那陳光良先生也太夠意思了,哪怕是對方的主責,也表示第一時間按照最高標準賠付,顯然也是不想讓華人死不瞑目。”
“就是呢,按照以往類似案件,雙方解決糾紛半年以上,那些遇難者的家屬,賠償要等很久才能拿到。如今陳先生表態,看來這期事故總算可以得到不錯的解決。”
太古洋行也沒有想到,本想趁此計劃打擊一下‘華人船隊’的聲譽,如今陳光良輕松便應對過去,而且還大大的增強了信譽。
而且現在按照最高的賠付標準,相當于以后誰是主責,誰就要承擔這部分的開支。
、、、、、、
僅隔七天,環球航運便將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全部賠償妥當,為此花費了12.8萬大洋。
因為法院還沒有判處責任歸屬,所以保險公司也沒有賠償;而且就算后續保險公司賠償,也是不會給這個價格的。
環球航運的處理方式,無疑給業界做出了榜樣,在人命關天的時候,賠償金一定要及時送到遇難家屬手中,安撫其心。
至于責任的歸屬,那就需要慢慢的等待法院審理,最終結果總歸是有人要承擔主責,有人要承擔次責。
至于無責,一般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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