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莫月珍懷有身孕,不宜長途跋涉,他們打算在麓山里面住兩個月,等莫月珍肚里的胎兒滿四個月后,再離開九曲縣。
那時候不僅胎兒穩了,且風頭也過去了,他們逃跑的成功幾率更高。
不得不說,他們這個思路很正確的。
在村里人剛知道他們私奔的時候,第一個想法就是他們肯定連夜離開了九曲縣,沒人能想到他們非但沒有離開九曲縣,反而還在距離云山村不遠的地方躲了起來。
所謂燈下黑大抵就是這個道理。
鐘殊然問:“既然你們已經決定在麓山之中躲一段時間,為何你又突然對莫氏痛下殺手?”
馬定慌忙否認:“沒有!我沒有殺人!是那個女人自己沒站穩,不小心摔下山去的,我本來想去拉她,可惜沒拉住,跟我沒關系,求大人明鑒!”
“真有這么巧?難道不是你后悔跟她私奔,嫌她礙手礙腳,故意要置她于死地?”
“不是,我從沒這么想過!”馬定生怕自己背上人命,急得滿頭大汗,“她跟我私奔后,我的確很忐忑,不知道以后的路該怎么走下去,也不曉得我們兩個能不能過上想要的安穩日子,可我從沒想過要殺她。反倒是她,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跟我鬧,她還三番兩次地用腹中胎兒威脅我,說是我如果不光明正大地把她娶進門,她就帶著孩子一起去死。她也不想想,我們都還在私奔的路上,連以后能不能找到落腳處都不曉得,她居然還想著讓我風風光光地把她娶進門?!”
“就因為你忍受不了她的壞脾氣,所以才對她動了殺心?”
“我真的沒想過要殺她,”馬定急得都快哭了,“我膝下無子,她肚里的孩子就是我的第一個孩子,哪怕是看在孩子的面上,我也不可能真對她怎么樣!”
無論怎么審,馬定都一口咬死了自己沒有殺人。
捕快們再三勘察現場,懸崖邊上有向下滑落的腳印,可以從側面印證馬定所言非虛。
至于仵作那邊的尸檢結果,也表示莫月珍身上只有摔傷,并無其他傷痕。
最終,因為證據不足,馬定的殺人罪名不成立,但與人通奸、并誘拐良家婦女私奔的罪名卻扎扎實實地落在了他的頭上。
他自知人證物證確鑿,自己無力爭辯,只能一個勁兒地磕頭求饒。
鐘殊然當場讓人打了他三十大板,又將他與人通奸之事宣告出去,讓整個九曲縣的人都知道這貨是個不要臉的東西。
然后便放他回家了。
并非鐘殊然不肯重罰他,實在是這個案子不好重判,若仔細追究起來,莫月珍與馬定通奸是出于自愿,跟他私奔也是自愿。
這種兩廂情愿的事情,總不好把所有過錯都推到馬定一人頭上。
往深了想想,這件案子之所以能引起重視,是因為莫月珍死了,牽扯到人命,不得不嚴查到底。
可如果莫月珍沒死,依照這個年代的風俗,通奸之人被抓住,男方頂多也就是被揍一頓,可女方就完了,輕則從族譜除名,重則沉塘淹死。
這就是這個時代的局限性。
江微微在得知事情的全部經過后,心情不太好。
因為她有一種很不好的預感。
而這種預感在第二天下午應驗了。
就在幫忙送信的小兄弟走了后,馬定就來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