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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省了事兒了,要不我得去物業公司找你。”
“喲,找我有事?什么事兒啊?正好我來了,說吧。”袁國剛故意裝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樣子。
“你是不是告訴電工不為我們服務?你說過這話嗎?”
“不可能,你跟我素不相識,無冤無仇,我怎么能說這樣的話?不過,我確實對小區物管人員說過類似的話。”
“你怎么說的?”女人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
“我的原話是對于那些拒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物管人員沒有義務為他們服務。這話跟你有關系嗎?”
高個子女人低頭不語,過了好幾分鐘,她抬起頭說:“什么物業費不物業費,我是本小區的業主,物業公司就應該為我服務。”這個女人露出了本來面目。
“哪有那么多應該的?如果你不明白,我給你科普一下吧,從本質上講,物業費就是業主拿錢買服務,你不付錢,當然就沒有資格享受服務啦。”袁國剛解釋道。
“可我是本小區的業主,就憑這,物業公司就得為我服務,因為你們就是干這個的,要不小區物業公司是干嘛吃的?”這女人真能胡攪蠻纏。
“喲,雖然我快四十歲了,看來年齡還是太小,見的世面太少了,因為你這樣的話我還是第一次聽說,怪不得今天早上左眼皮有點跳,原來是你的話要讓我開眼界呀!”別看袁國剛外表五大三粗,其實辦事很穩當,想事很周全,有時說話還有幽默感。
“說話別那么陰陽怪氣的,難道物業公司不該為業主服務嗎?你把當初雙方簽署的協議翻出來看看,看那上面是怎么規定的?”
“這位大姐,你的話讓我感動得熱血都快沸騰了!”
這時旁邊有人插話,“她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
袁國剛繼續說:“怪不得嘛,我就說一般人哪有這么高的覺悟,你看人家大姐,還能隨時想到入住協議的規定,用句文明話說,你這種契約精神真是難能可貴啊!”
“你別在這兒給我戴高帽了,你們物業公司把服務做好才是正事。”這個自以為是的可憐女人,把損她的話當成抬舉,她一定不知道什么叫罵人不帶臟字。
“高帽該戴就戴,服務該做就做。嗨,聊起來就跑題了,你不是找我有事嗎?有事請講。”袁國剛做了個請的手勢。
“我找你反映情況,昨天晚上七點多,我家電源跳閘了,看來是配電箱里面的毛病,我給維修電工打電話,請他過來看看,他說你告訴他沒有為我們服務的義務,是這樣嗎?”高個子女人看著袁國剛,一臉的不高興。
“這話我確實說過,但并不是針對你,而是針對那些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費就是業主花錢買服務,物業公司收了業主付給的物業費,才能為業主提供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這完全是一對買賣關系,只有買方付出了一定的金錢,賣方才能提供與之等價的服務。聽說錦屏花園只有兩家老賴業主還沒補交物業費,其他人都交清了以前拖欠的物業費,你又不是老賴,電工應該為你服務才對。”袁國剛故意裝聾作啞。
“你說誰老賴?”女人狠狠地問。
“急什么呀?你又不是老賴,我說誰和你有什么關系?”無論面對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