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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插話道:“甚至在他買來玻璃和鋼柱鋼梁等建筑材料時,我們也沒有察覺對方的目的,這算是我們工作中的一個疏忽吧。當他找來工人,開始搭建施工時,我們才發現他要干什么,于是趕忙派人跑過去,一邊解釋,一邊制止施工。原來,這家業主買的是二手房,根本不知道住在小區還需要遵守什么規定。”
老侯接著說:“我們的工作人員給他逐條逐款地解釋了半天,他先是沒有說話,過了一陣,這個留著雞冠發型的三十多歲業主漲紅著臉,說他對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沒有意見,但對禁止在自家領地搭建和堆放物品不理解。”
袁國剛點點頭,“在不受約束的環境里長大的人,對什么都不理解,他們覺得所有法律條文和協議條款都是跟自己過不去。”
“是的,他認為他腳下這一小塊土地是他花錢買來的,他有權在自己的土地上做任何不違法的事情。不管他多么不理解,我們還是要求停止施工。幫他干活的是他一幫社會上的哥們,人家根本不聽我們的勸阻,該怎么干還怎么干。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準備上前收繳施工工具,還沒等我們動手,對方的幾個人一擁而上,反而把我們的工作人員圍在中間。”
同事插話道:“當時我們三個都在場,即使我們想撤出來,對方也不讓走,眼看即將發生斗毆事件,我趕緊撥打110。民警對情況做了簡單了解,要求對方暫停施工,并讓我們離開,同時要求我們不要帶走對方的施工器具。在警察的調解下,雙方算是暫時罷手。”
“過了大約四五天,附近街道的城管工作人員來到物業辦公室,就在我們疑惑之際,城管人員主動問起那戶業主違章搭建之事。”老侯說道。
“怎么,他們要出面管這件事?”袁國剛道。
“哪兒呀,人家是來幫那家業主說情的!那個業主年齡不大,才三十出頭,也不知道那小子是干啥的?看上去來頭不小,把關系都托到城管局了。”同事補充道。
“城管局不是管街面嗎?怎么還干涉小區里面的事?管的太寬了吧!”袁國剛憤憤不平地說。
“可不是嘛,我們也覺得城管局管好街面上的事才是它的本分,怎么還管到小區里面來了?真是不可思議!其實據我所知,那位業主好像是個往花店送花的個體戶,可能認識一些社會上的狐朋狗友,鄰居說他家時常有陌生人進進出出,其他沒看出來有什么了不起。”老侯道。
“那又怎樣?誰還在社會上不認識幾個人,如果能拉幾個朋友就可以為所欲為,整個小區都得亂套!城管局的人最后怎么說?”袁國剛道。
“看上去城管局的人不是故意找茬,而是求我幫助通融。他說當事業主把所有材料都買齊了,又退不了,能不能請我們高抬貴手,讓業主把搭建建起來。”
“這不太扯了嗎?是當事業主要破壞規章制度,又不是物業人員故意刁難,高抬貴手從何說起?如果以備齊了材料為理由允許他破例,其他一樓的業主將會找到更加合適的理由!”
“其實我們知道業主搭建玻璃屋有他自己的目的,那就是用做他冬天存放花卉的暖房。任他怎么找理由,我們拿入住協議說話,就是不同意搭建。最后,我們還搬出了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做擋箭牌。”
“對呀,如果業主委員會不同意,看他還有啥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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