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律師把從關云天這里了解到的情況寫成材料,以昌達集團的名義寄給對方的破產清算機構,但并未得到認可,對方堅稱昌達集團是股東,應該把拉走的產品退回去,或者返還等值貨款。
對于這個認定,關云天完全不能接受,“趙律師,你認為這個官司有得打嗎?”
“關總,只要你向我陳述的事實屬實,這個官司完全可以打,但以我們這種縣城律師事務所的實力,要面對S市的公訴機構,我有點力不從心。”為了穩操勝券,趙律師寧愿降低自己的身價。
“那可怎么辦?你還有別的辦法嗎?”
“辦法是有,這要看你對這件事的決心。”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不惜代價把官司打贏!昌達集團沒有股東名分,卻要承擔股東責任,雖然當時因為工作疏忽,現在后悔莫及,但我絕不接受這樣的事實!”關云天態度非常堅決。
“關總,如果你有這樣的決心,我想提個要求。”
“只要有利于贏得官司,有什么要求盡管提。”
“我想從京城邀請一位比較有名的律師擔任主辯。”
“可以啊!有熟悉的嗎?抓緊聯系。”
“可是,邀請這樣的律師,需要產生額外的費用。”
“嗨!我不是說了嘛,只要有利于贏得官司,我會在所不惜,邀請京城有名的律師,自然得花錢,這沒問題,你只管抓緊聯系就好了。”
關云天下決心打贏這場官司,自有他的想法,在關云天看來,當初礙于梁處長的面子,投入一千萬參與鴻源公司的項目,不明不白地既不是正式股東,集資借貸又沒有明確說法,這種事還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已經讓他感到很窩囊,在沒有得到任何股東權益的情況下,如今卻要他承擔股東責任,這簡直是欺人太甚!
想想也是,昌達集團出資一千萬,項目的決策管理連邊也挨不著,現在企業被搞得破產了,卻要讓他承擔股東的責任,天下沒有這樣的道理!話又說回來,如果昌達集團從始至終參與決策管理,說不定鴻源公司的保健品項目早就做起來了,也不至于落到破產清算的地步。
這樁官司其實事實清楚,只要公正判決,被告方贏得官司并不難。但趙律師覺得自己這種縣城的小地方律師,面對一線城市的訴訟機關,心里很沒底,找一位在行業內有些名氣的律師壓陣,勝訴的把握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