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后都聽懂了王堯的最終結論。
那就是,把尸體切成一千多塊,和把這一千多塊尸體進行油炸,是在一段集中的時間內完成的。
切片和油炸這兩個步驟中間有分開執行的可能性。
但切片肯定是在一個持續時間內完成的,油炸也一樣。
因為如果是階段性完成,比如切了一部分,炸了一部分,過個半天,再切再炸一部分,那滋生的微生物數量就不會是現在這樣了。
王堯說,有機物是會腐爛的,不論是生的還是熟的,都會腐爛。
腐爛就會伴隨微生物的滋生,所以科學數據是不會騙人的。
而基于這個結論,加上之前宋義明做的至少八個小時以上的實驗數據,可以推測出,哪怕碎尸和烹尸兩個步驟拆分執行,單項至少也得是四個小時以上的時間。
何況還存在往返路程的耗時可能,所以把時間卡在兩個小時內已經非常嚴謹了,況且又加上了連續獨處時間這個附加項。
所以兩個小時以內的獨處時間,專案組在調查過程中只了解情況,不列入懷疑范圍內進行二次復核調查。
但上一世就沒有這一條了,因為上一世的犯罪方法遠沒有這一世這么復雜,如果兇手心理素質非常強、且具備相關的專業經驗,完全可以在三個小時內就完成那種程度的碎尸。
至于拋尸,完全可以進行多時間段分散式拋尸。
畢竟如果提前觀察并鎖定拋尸地點的話,那拋尸本身這個行為耗時是非常短的。
上一世,樊天佑的不在場證明是這樣的。
五月三號下班后,他從學校東邊的側門離開,去東門外的小吃街,也就是東升路上的一家面館吃了一碗大排面。
然后騎自行車去了西山公墓,這個公墓距離宏大大概七公里多,他騎了大約四十分鐘左右。
他去西山公墓的原因,是為了給女友掃墓,他的女友在他讀大學期間出意外過世了。
因為前一天晚上,他做夢夢到了女友,女友說最近家門口的草長得太高了,好煩人。
他覺得是女友怪他太久沒去看她,生氣了,所以決定周五晚上去掃個墓。
他在西山公墓旁邊的小店里買了一對蠟燭和一些紙錢,還讓老板開了張收據。
買好東西后,他進了公墓,找到了女友的墳墓,發現墓碑前居然真的長了很高的雜草,和女友夢里說的完全一樣。
于是他把草拔了,點了蠟燭燒了紙,然后待了一陣之后才離開,回家的時候已經快九點了,他洗漱之后躺床上看了會兒書就睡了。
他住的地方是學校提供的新公寓,并不在宏大里面,但離宏大只有一公里左右。
第二天早上,他出門時在樓下還碰到了同事,打了個招呼。
由于公墓的環境特殊,專案組并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擊者。
但專案組拿著樊天佑的照片和他提供的這張收據去做了核實,公墓旁邊香燭店的老板確認了這張手寫收據是出自他手,因為上面還有日期。同時也確認了樊天佑的照片,說就是這人,那天來買東西的時候天都黑了,還戴著個帽子。
但更關鍵的是,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五月四號,這個戴眼鏡的男人拿著一張收據來找他,說昨晚在這里買了東西,但回家后發現找的錢好像不太對。
老板為此很氣憤,說自己干一輩子這買賣了,從來不坑顧客,因為賣的是給死人用的東西,坑人損陰德。
結果對方拿出一張十塊錢遞給老板,說他誤會了,是自己回家發現他多找了十塊錢。
老板立刻向他道謝。
事后專案組也向樊天佑核實了此事。
另外在樊天佑說的女友墳前,專案組確實發現了沒燒完的蠟燭,以及除過草的痕跡。
雖然沒有目擊者,但物證和客觀情況基本和樊天佑的描述相符。
然后四號和五號這兩天,雖然是周末,但他都有相應的不在場證明。
四號他從公墓回來后,約了兩個朋友吃飯,還去附近釣了魚,一直到晚上八點多才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