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種調查有兩個明顯的缺陷。
第一,就是慢。拖得越久,兇手就越有充足的時間來清理現場,去掉作案痕跡。
第二,群眾也不是個個都思想覺悟很高的,正常調查的時候,都會遇到各式各樣不配合的人,對警察有敵意的人,把對生活的不滿到處發泄的人,更別說希望能主動提供線索了。
所以這種方式是無奈之舉,畢竟沒有一個明確的調查范圍,但凡有人能在地圖上圈個圈出來給蔣彪,周奕知道蔣彪必定能把這個圈里挖地三尺。
畢竟上一世自己干了大半輩子刑警了,還從沒見過能從狗嘴里搶骨頭來查的警察。
“周奕,其實這里面我有個疑問,本來想跟吳隊說的,但吳隊這不是被哪個王八蛋給舉報了嘛。”一想起吳永成被舉報的事,蔣彪還是氣不打一處來。
周奕趕緊說:“彪哥,咱先不罵人。”
不知道在家的吳永成,眼皮跳沒跳。
“你先說說你的疑問。”
“是這么著,上次我跟陳嚴不是押送孟大海等人去省城嘛,在那邊的時候跟著吳隊開了不少會,其中有個會就是關于一些已偵破的重大碎尸案的案例交流分析。然后有人總結了一些碎尸的拋尸規則,叫‘遠拋近埋’,還有……頭……頭……”
周奕見他說話卡住了,接話道:“遠拋近埋,頭遠身近,小近大遠和多點拋尸?”
“對對對,沒錯。哎,我記得你沒去啊。”
周奕敷衍道:“書上看的。”
這個在專業上,叫做碎尸案的五個原則和一個法則,其中遠拋近埋是最有名的。
蔣彪聽到的其實并不完全,因為還漏了一個原則和一個法則。
周奕印象中,這些理論最早是在九十年代的基層刑偵工作中,通過對案件的偵查逐步總結出來的。
未必每個碎尸案都符合這五個原則和一個法則,但起碼這六點肯定是所有碎尸案里共通性最大的。
不過在九十年代,其實很多刑偵工作都沒有進行系統的理論化,大部分都是一線刑警根據經驗總結的。
這套碎尸案拋尸理論,差不多要到一零年前后才在犯罪心理畫像專業上形成系統的理論,因為本身這些原則都是通過分析兇手的犯罪心理得出的。
對這年頭而言,說好聽點可以叫智慧結晶,說接地氣點就是土辦法、老經驗。
“彪哥,除了你說的這四點,還有一個叫犯罪現場選擇原則和共圓心法則。”
蔣彪說:“你等等,我拿筆記一記,當時沒仔細聽,盡犯困了,現在才知道什么叫書到用時方恨少。”
周奕等他拿出筆和紙,才開始說明,不為別的,希望能夠幫到彪哥。
第一是犯罪現場選擇原則:就是為了確保犯罪行為不被發現,兇手通常會選擇一個沒有干擾的地方作為犯罪現場。
周奕告訴蔣彪,這也是為什么自己前面說飯店和食品加工廠雖然具備條件但未必匹配的原因。
越多人可以進入的環境,對兇手而言,就越不安全。
因為原則上,兇手也不知道自己處理尸體具體要花費多少時間。
哪怕是宋義明這樣專業的法醫,也得用豬肉反復試驗才能給出參考數據,而且他在給數據的時候還強調人類和動物的不同,數據依然會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