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有工作人員值班,實時觀察監控,分上半夜下半夜兩班倒,發現情況,及時采取必要應對措施。
后半夜兩點,在普間有個男性老人,從床上坐起,身子一晃倒在床上,值班監控人員,立刻向值班負責人報告。
他們迅速來到老人房間,點燈查看,老人在抽搐,醫護人員也到場,認定老人突發腦梗,一邊讓工作人員撥打120,一邊取出一片救心丸,置入老人舌下,然后再用拇指按壓人中。
同時工作人員給家屬打電話,及時告知其老人無征兆暈厥情況,懷疑是心梗或腦梗,已叫了120急救車。
老人家屬先于救護車到老年康養中心,看到父親的癥狀,呆愣著手足無措。
救護車到,大夫做了應急處理,然后把人放上擔架,推上車,風馳電測開往醫院,一名值班人員和家屬同車而去。
雖說發現得早,送醫也及時,經過緊急搶救,依然未能保住老人的性命,在送往醫院幾小時后,宣布死亡。
家屬一改平和心態,責怪養老年康養中心給耽誤了,要求賠償,張口就是幾十萬,拿不到錢就要法庭見。
經過雙方多次溝通,家屬仍堅持賠償,一分錢都不能少,好好的一個人,剛到養老院沒幾天就發病,稱老年康養中心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和解無效,老年康養中心也只能公事公辦,入住協議簽的明明白白的,入住期間老人發病,老年康養中心能夠及時發現并通知家屬,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即完成應有義務和責任,不對當事人病情輕重、惡化及死亡承擔任何責任。
在無外因的情況下,入住老人發病屬自然生理現象,與是否入老年康養中心無關,養老院也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在合同中有條款界定,家屬索要賠償,純屬無理取鬧,疑似在訛詐。
果不其然,死者家屬還真一紙訴狀告到法庭,法官經過了解和訴訟初審,認為訴訟理由不成立,拒絕受理此案。
碰壁的死者家屬,一看打官司這招行不通,仍不死心,找到老年康養中心,要求只賠償處理后事費用后,即不再追究。
此事報告給初寒妞,她原本心善,按理不在乎拿出萬把塊錢,一想到死者家屬的惡劣行徑,回復是:老年康養中心無義務承擔此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
訛人不成,分毛未得,還鬧得臭名昭著,在鎮內傳為笑柄,幾乎家喻戶曉。
更有自媒體人,出于對老年康養中心的同情,以客觀的視角,發布了事件短視頻,使得全網都知道,即在旺順鎮有一家老年康養中心,發生了一起入住老人家屬,因其老人意外發病死亡,導致其家屬無端惡意訛詐行徑。
此事發生后,老年康養中心召開入住老人家屬及本人會議,通報了上述事件,并做了責任界定,簽訂了補充條款。
經雙方達成一致,由入住方本人及家屬簽訂一份守規承諾,若在老年康養中心入住期間,突發疾病與老年康養中心無關,本人及家屬無權要求服務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