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當時還以為這名客人出門走親訪友,被留下了住宿,反倒放了心。可一天過去,到了今日還是不見客人回來。店家這才覺得有些不對。正巧當地分局得到總局的命令,大搜街市,又派人去各處客棧、租屋、寺院等駐有外客登門去查問,當得知今日御街上冒出了一名刺客,店家趕緊報官。剛出動就抓到一條線索,分局那邊更不敢耽擱,直接遣人飛報總局。
總局此時正是愁著案子線索稀少,解剖尸體的醫官才被請到局中,檢視證物的仵作房也才開始進行工作,剩下的什么都沒有,乍一聽有個可疑人犯,展熊飛一腳就把丁兆蘭踹了出來,讓他去追查這條線索。
丁兆蘭也是同樣著急。宰相遇刺的案子比之前讓都堂大動干戈的槍擊案還要嚴重,動搖國本四個字他還沒資格去說去想,但動搖整個開封警察總局卻是切切實實的。
自案發現場回來,展熊飛就大動干戈,開始調派全局兵馬。半個時辰之后,黃裳聞訊而來,從展熊飛手上拿走了開封警察總局轄下五千警察的指揮之權。而展熊飛,則被黃裳說了句要他專心破案,只負責這一樁案子了。并被逼著立下了軍令狀,須三日內破獲此案。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條線索都是不能輕忽的。
按照丁兆蘭的想法,如果刺殺宰相的人犯背后有著指使者,那他肯定會被指使者藏在不惹起注意的隱蔽之處,比如一些少人居住的宅邸之中,這樣才能藏起火藥那些禁忌之物。
能在夜中分辨清楚宰相的車駕,這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到的。要知道,除了元隨人數,從車輛的外形上根本無從分辨,就連燈籠上的標記都去掉了。上朝的時候,御街上一隊接一隊,幾名官人并在一起走,燈火一并,看起來也跟相公的隊列差不多了,尋常人怎么分得清
而且每天都躲在房間里,不去踩點,不去打探,從哪里得到宰相上朝的消息且如客棧這等魚龍混雜之地,開店的更是眼睛毒,又跟官府關系密切,任誰都知道,新城內開客棧的全都是警察耳目,住進客棧里,上下被人打量,房間里私密不保,這是隱秘勾當的最大忌諱。
但現在又哪里有否定的余地,抓到一條就是一條了,萬一撞上了呢現階段,只能一個消息都不放過。
一回想起從黃裳那邊出來后,展熊飛臉上露出的無可奈何的苦笑,作為子侄兼心腹兼得力下屬的丁兆蘭只恨不得自己胯下的奔馬能再快上一倍,讓他早點趕到東水關的客棧。
橫穿半座新城,六里多路,丁兆蘭只用了平時三分之二的時間。只是趕到地頭之后,卻發現這條線索斷了——那名客人回來了,說是出京訪友,才坐車從陳留回來。不過還是給拉進了分局衙門里面審問。
報信的滿臉尷尬,丁兆蘭則掩住心中的失落,去審訊室打量了那位自稱訪有不遇而歸的客人一回。
回頭丁兆蘭就對分局局長道,“能喘氣,囫圇個,肯定不是人犯了。應該跟相公的案子沒關系,不過他身上肯定有案子。訪友不遇,也真敢說。”
分局局長眼睛一亮,“既然是小乙你說的,那肯定是沒的跑了。”立刻就叫人來,“來人,送他去施水房,給他長長見識。把他肚子里面的牛黃狗寶都給我掏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