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軍屯荒廢,為了養天下百萬大軍,朝廷只能撥銀子補貼軍費,再有其他方面的耗費,所以財政才依舊艱難。
“洪武二十六年,全國有田畝849萬頃,到弘治年間就僅剩422.81萬頃。
天下額田已減強半,而湖廣、河南、廣東失額尤多,非撥給於王府,則欺隱於猾民,廣東無籓府,非欺隱即委棄於寇賊矣。
雖洪武朝八百萬頃數字爭議頗大,言稱湖廣地區的地方官把許多湖田、退灘地、荒蕪以及不能種植谷物的山地都統計在田土數字之中,這才導致洪武年間湖廣田地數據的大大膨脹。
但之后田畝之數不斷減少,就太奇怪了,這么多年,按說各地開墾荒地,就算達不到八百萬頃之數,也不該只剩下三百多萬頃才對,只能說田畝之數早已失真。
若是再不清丈田地,怕是。”
張居正正色開口說道。
魏廣德當然知道其中差距的原由,和后世人想的不同,畢竟田地不可能憑空消失,怎么會明初還有八百萬頃田畝,怎么到弘治、嘉靖朝就只剩下四百萬的數字。
其實,這個倒不是地方官府直接把數字減下去了,而是按照明朝的制度,進行了折田。
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大明把天下田地分成三六九等,本意是為了均平地產。
畢竟,田畝有豐貧之分,總不能指望讓下等田地和上等田地一樣的產出。
若是均按畝征稅,那下等田地一年的產出怕是連賦稅都交不夠。
于是明朝就規定,根據田地的等級按照不同面積計算。
比如地,一般是分為四級,每畝征稅2升,那一等正地的面積就是三十步為一畝,二等正地則是四十步,三等正地五十步,最下等正地六十步一畝。
也就是說,四等地的面積實際上是一等地面積的一倍。
而田也是如此,上田190步,下下田則是300步,每年繳谷米5升。
所以,明朝地方官員把上等田地改變為下等田地,直接就會讓地方上登記的田地數量大減。
經歷幾朝下來,田地還是那么多,但是朝廷登記造冊的田畝反而大減,甚至不到最初的一半面積。
地依舊是那塊地,可田地等級不同,所以登記的田畝數量卻在變化。
說白了,朱元璋制定的政策很好,但是有些條款過于模棱兩可,或者執行人的變化,導致很多政策走樣變形,反而成了一些不法之人牟利的手段。
改動田地等級,不止是地方上的胥吏在操作,更是地方官員玩忽職守造成的。
張居正的清丈田畝,除了發現隱田,最主要的其實就是重新劃分田地等級,恢復朝廷田畝數量。
據說經過張居正清丈田地后,大明的在冊田畝暴增到一千一百多萬頃,其中除原本明初時期的八百萬頃外,新增三百萬頃當是這百余年來新開墾出來的田地。
“首輔大人所言甚是,善貸也認可,不過此事事關重大,若是不在朝堂上商議,后果疏為難料。”
魏廣德依舊堅持道。
“魏大人,魏閣老,張首輔乃是老臣謀國之言,你何故推三阻四。”
王國光這時候插話道,“如今朝廷每年僅靠這三百萬頃供養,早已入不敷出。
我看清丈田地也好,查查我大明的家底兒,到底每年該有多少稅糧。
八百萬頃和三百萬頃,這可不是小數字,多少平民因此承擔額外賦稅導致他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我看,清查好,還要盡快下旨清查,疏百姓困苦,這才是我等為官之人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