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航搖頭:“兇徒掌握有資源,要殺遠征和阿桑都很容易。假設兇手是匿名人,那作案重點是誣陷越三尺,而不是殺遠征和阿桑。”
曹云分析:“遠征投靠烈焰,阿桑十有**是烈焰雇傭的護工與保鏢,那代表殺遠征的人是親近烈焰的人。”
陸一航問:“各嫌疑人情況如何?”
曹云道:“赤尾和宮本有殺遠征的動機,而且很強烈。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警方沒有鐵證,無法指證任何人。要說這件事對越三尺的沖擊應該是最大的,她的嫌疑最大,暫時不適合再留在檢察官崗位上。我想她應該會被調崗到邊緣職位。哦……沒錯,兇手誣陷越三尺力度并不大,難道兇手目的就是要把越三尺流放嗎?”
越三尺原是統領烈焰調查組,然后抽風了,抽風后又復出了,現在又被流放了。這姑娘有故事,而且有很多故事。也對,她這能力要是沒故事才奇怪。
“曹云,有個小問題請教你。”云隱能偶爾回來,也是有原因的:“我一朋友小有資產,自己有三家公司,幾千萬的身家。離異,今年36歲,現在和一位23歲的小姑娘在戀愛。小姑娘花錢有點厲害,我朋友經常給她打錢。我朋友不在乎這錢,我朋友擔心小姑娘在騙他的錢。”
曹云回答:“這很簡單,告訴你朋友,匯款走整數,或者是無意義的數字。比如5200,1314520之類的金額都不行。按照一萬,兩萬的匯。保留匯款記錄,無論小姑娘是不是騙錢,你朋友可以隨時起訴小姑娘還錢。”
云隱:“1314520……不行?”
曹云回答:“不行,這數字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贈與,拿不回來的。另外,你在無中生友嗎?”
云隱忙道:“不是,確實是我朋友。”
曹云道:“你告訴你朋友,這一百多萬是作為結婚彩禮的錢。然后拉上幾個朋友作證,證明在匯款前,你朋友表達了結婚的意愿。”
“這是偽證。”司馬落提醒。
曹云問:“民事做偽證很嚴重嗎?比一百多萬嚴重嗎?”
“三年以下。”
曹云道:“司馬,你到這里幾個月還沒入門?偽證被抓后果就算三年吧,如果是一百萬的話你愿意賭一賭嗎?如果是一千萬的話你愿意嗎?犯罪是一種風險。”
司馬落回答:“我認為法律是一條高壓線。”
“也許是吧……當我沒說。”曹云:“釣魚去了。”
兩人對法律的認識不同,曹云認為法律是風險,是成本。司馬落認為法律是高壓線,絕對不能觸碰。比如賣身是違法的,司馬落認為無論多少錢都不能賣,違法的事情不能做。曹云認為要看收益和風險,賣一次收益一百萬,風險是拘留十五天,風險率低于1%,曹云對這樣的犯法是持理解態度。
……
南湖垂釣!
“CEO?烈焰CEO是十人營最后一人?”超黑問。
曹云:“基本就是他了,何雨那邊什么情況?”
超黑道:“何雨每天都會通過網絡和母親聊天,她提起過你和晚霞的案子。母親追問的有點多,并且有針對你的進行追問。她解釋和說明的很詳細。最后她母親告訴她,做律師的沒有幾個是好東西,讓她離你遠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