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了山脈便進入了平原,這里水草豐茂,是一片寶地,放眼望去,平原上有許多大角牛群,羊群,等等。
牧歌咧咧嘴,看那些個牛羊長得那么肥碩,看上去就是一副很好吃的樣子。伸手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也不顧上在森林里摸爬滾打一天一夜時間,袖子上滿是灰塵泥土。
“涮羊肉,涮牛肉,給我一個鐵鍋,我要亂燉整個世界。”牧歌大吼著沖了上去,朝著羊群里最肥的一只羊跑過去。
他這一刻,終于體會到了灰太狼吃不到小羊的感覺了,當然,不是抓不著羊,只是暫時沒吃到而已。
當然了,以他的實力,羊,肯定是能吃到嘴的。
那羊群也不是好惹的,一大群足有五六十個,其中有十幾個公羊,腦袋上都頂著一對兒大角,非常鋒利,看上去就很不好惹。
在羊群的周圍,有幾只狼在不斷地徘徊著,可以看出,它們很想從這個肥碩的羊群里撕下一塊兒肉來填飽自己的肚皮,但是這羊群里的那十幾只公羊不好惹,它們很是忌憚。
狼,竟然在忌憚羊。
說出來肯定沒有人相信,但是事實就是如此,如果狼群再大一倍的話,它們倒是敢去試一試,不過現在,就只能躲在邊緣地帶,看看能不能找機會抓一只遠離羊群,那些公羊救不到的地方的落單羊了。
牛群那邊就自然很多。
同樣是食草動物,但是這些牛的個頭普遍很大,比大象也沒差多少,牛角同樣鋒利,在加上那巨大的力量和奔跑起來的速度,這草原上的獅群都不大敢招惹牛群。
縱然天地變化很快,獅子進化的更加可怕,體型龐大了許多,爪子和牙齒也變得更加尖利了。但是其他的動物也都在進化當中,變得強大的多。
獅子也覺得很絕望,好不容易進化了,變得更強了,結果呢,別人也變得更強了,該打不過的還是打不過,應該能打過的……媽蛋!現在都差點打不過了!
從這里往外看,景色很好,遠處還有一座山,很漂亮的樣子。不過牧歌暫時沒有心情欣賞所謂的美景,他最喜歡的肉就在眼前,哪里顧得上別的。
直接沖進羊群,扛了相中的那頭羊撒腿就跑,后面的羊群都看呆了,十幾只大公羊愣了愣,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狼群那些餓狼也都愣了,旋即,反應最快的那個家伙已經跟著沖進了羊群,撲上了一頭個頭差不多大小的母羊,扭頭就跑。
這羊它也盯了好長時間了,個頭差不多,它咬著就能跑,不會被拖累,換個小的它不合適,覺得虧,畢竟機會就這么一次,下次遇上那種能沖進這些大角羊群抗走一只羊的猛人,也不知道是什么年月了。
要是換了個大的,它就要被連累了,咬不動,要是讓那些大角羊給追上,那就徹底涼了,自己這一身狼皮,雖然也挺結實的,但是畢竟不是那寫厚皮的野牛,那些大角羊到時候就得一戳一個窟窿。
不對,是倆窟窿,一戳就是倆血窟窿。
要是那領頭的獨角的羊,那就是一個血窟窿了。
但是那獨角的羊更厲害,那角更長,那頭羊跑的也快,狼他媽的都跑不過那家伙。被追上了就直接按在地上戳死,老慘了。
牧歌扛了一頭羊跑了,沒理會那些狼和羊群之間會發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也不在乎狼群撿了個漏,幾個反應快速度也快的狼都得到了獵物,趁著那些呆頭羊發蒙的時候,直接就把羊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