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五間木屋
劉默之所以會是這樣一種反應,完全是因為他剛剛一進到空間之間就看到了一幅幾乎讓他不敢相信的畫面——空間木屋周圍現在已經全都堆滿了各種各樣的東西……….
劉默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三娃的效率居然會這么高,僅僅就只是這么一會兒的工夫,三娃竟然就已經把所有的東西全都給恢復過來,并且也已經把它們給分門別類的分開堆放了。
對于‘槍形物’這個‘神奇’的詞語,劉默當時真是感慨萬千,大吧語言的玄奧………
而對于這件事情,在劉默的心中也有他自己的看法,那就是事件事情從頭到尾都讓他感覺到不爽。
首先,老婦人已經經營多年,而且還是當街經營,如果真的有問題,那么為什么過了這么多年才提出來?之前大家都干什么去了?
第二,所謂的‘槍形物’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詞語,可否有那部法律里白紙黑字的提出過這三個字或者說是給這三個字作出過什么界定呢?至少劉默從來都不知道。(當然了,也可能是因為他太沒知識了………)
第三,且不說這個什么‘槍形物’根本就不是槍,即便真是‘槍’(當然了,這個槍只是指的‘汔槍’,可不敢是真槍,不然的話也就不用說什么了,不直接被判死了都算輕的……..),那又能怎么樣呢?無論是從老婦人的表現形式還是她心里的出發點,老婦人持有的這些‘槍形物’都沒有實施過任何的違法行為,同樣也沒有造成任何的危害性。
(當然,這在里還是要說一句,在法理上很多時候并不是說只有你作什么才夠得上是違法,有些違法行為的界定并不以具體實施為標準,哪怕是你主觀上沒有任何故意,但在客觀上卻存在一定的事實就已經構成違法了,而在危害性上也同樣如此,比如你買一掛兒鞭炮放在家里這沒什么大不了的,哪怕是買十掛兒,一百掛兒這也應該問題不大,但是你要是買一卡車的鞭炮全都放在自己位于鬧市的房子里,那你可就違法了………呃……..其實如果從純法理的角度來出發,老婦人的行為或許確實構成了犯罪,當然這得在那個所謂的‘槍形物’確實屬于違禁品的范疇之內這個前提條件之下。)
在劉默的心里始終覺得,法理無情,人卻應該有情,無論是老婦人案也好,還是‘小男人案’也罷,在不違背大的原則的前提之下,還是應該加入一些人情在里面的………
劉默也知道自己的這種想法并不合適,至少在很多人的眼里看來這是不合適的,但沒辦法,誰叫他就是這么一個人呢………
之所以會想到這些,全是因為剛才三娃所說的那一屋子的‘破銅爛鐵’,那些可全都是實打實的真家伙啊,雖說在一個小時前它們還都屬于喬云龍,但現在那可就是屬于劉默的了,至少在客觀上現在劉默就是這些真刀真槍的擁有者,如果從這方面上來看的話,那劉默也已經是違法了的………..
說句實話,劉默一直以來可都是一個‘老實人’,一直都膽小慎微,奉公守法,無論是前世還是這一世………呃……….好像……….前世那自然是沒得說了,不過這一世嗎?
不管怎么說,關于這些破銅爛鐵,劉默可是從來都沒打算承認,也沒打算暴露,當然也一定會據為已有的………..
首先,這些東西并不是他在主觀上用什么非法的手段積極獲得的,只是他撿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