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剛拱手道。
......
家住錦屏花園小區十號樓的一位業主,每晚都回來的很晚,她進小區時,臨時車位肯定是早就被占滿了,她也不愿意把車停進地下車庫,這倒不是在乎錢,據說她是一家首飾店的老板,生意做得很大,他丈夫在縣府上班。可能就是不愿意多走幾步,只要沒有臨時車位,她就把自己那輛奔馳S350,停放在小區門口車輛進出的中間地帶。
剛開始那一陣子,物業和保安以為是她偶爾之舉,也就沒有出面制止,哪知這位業主得寸進尺,她把門口這個位置似乎當成了她家的專用停車位,一年多以來,幾乎每天晚上都把車停放在這個位置,夜班保安出面制止,這位業主根本不聽勸阻。
這個位置甚至連臨時車位都不是,尤其這種車型的尺寸又寬又長,那么多車輛進進出出,如果發生剮蹭,算誰的責任?對此,業主們意見很大。
小區保安班長向物業辦公室多次反映這一情況,老侯跟同事們商量過好幾次,最終也是縮手無策,“袁經理,你的看法呢?”老侯問道。
“你再抽時間跟那位業主好好談談,咱們把工作做到家,如果對方聽了你們的勸阻,那不更好嗎?”袁國剛道。
“要是我們出面談了也不起作用,那該怎么辦呢?”老侯問。
“那就拖走。”袁國剛干脆利落地說。
“袁經理,說的容易,怎么拖?人家讓咱們拖走嗎?”老侯不以為然。
“是啊,你們說的對,這件事的確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甚至可以說很棘手,但再難也得做呀!要不成立物業公司干什么?至于怎么拖,想辦法唄,我想只要有叉車就可以拖走,人家讓不讓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我認為這就是最可行的辦法,要不你們說怎么辦?”袁國剛看著小區的幾位物管人員。
“好,就按你的方法進行,今明兩天我就和同事找機會跟奔馳車主溝通,如果不成,下一步就采取行動。可是袁經理,如果拖車,用什么辦法拖呢?”老侯道。
“用叉車就可以把車拖走。”
“叉車?我們上哪兒找叉車?需要多大的叉車?這些我們都不知道呀!”老侯兩手一攤。
“奔馳S350最多兩噸重,我估計兩三頓的叉車足夠了。上哪兒找叉車?老侯你忘了,昌達集團各分公司有很多叉車,各種規格型號的都有。”袁國剛道。
“可是,我們只是個小區物業辦公室,人家能把叉車借給我們嗎?”
“集團公司領導對咱們的工作非常支持,需要叉車時,我跟領導們申請一下,應該可以借出來。為了物業公司這次整治行動,集團公司下了很大決心,目的不僅要恢復各小區的良好秩序,還要將昌達物業公司打造成聞名于全市的品牌物管企業。”
“袁經理,如果因為拖車而產生法律糾紛,小區物管辦公室可承擔不起責任啊!”老侯很焦慮。
“對了,在采取行動的時候,你們最好全程錄像,而且要多角度錄下來,如果車主事后無理取鬧,咱們以錄像為證。你們的手機錄像效果怎么樣?如果不行,我上集團公司辦公室給你們借一臺錄像機。另外,真要是發生了什么法律糾紛,集團公司哪能讓你們承擔責任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