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藍想了想,然后點頭道:“可以考慮變通,但從哪里入手呢?你有具體想法嗎?”
“比如說,在兩個片區適當增加建筑容積率。”關云天道。
“圖紙都出來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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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這件事的人可不止一兩個呀!這個時候改變規劃,根本不可行!再說,增加建筑容積率,我一個人說了也不算,至少需要跟市規劃建設局的人溝通。”
關云天主意已定,參與舊城改造,可以少掙錢,但絕對不可能賠本賺吆喝!作為民營企業負責人,他可以賑災捐款,可以用自己的錢做慈善,也可以捐資助學,捐資修路,但在政府主導的舊城改造項目中,要是賠錢,他完全可以選擇退出。
“我提個建議,如果不恰當,就當我沒說。剛才你說自己說了不算,請問藍主任,你能不能跟那些說了算的人把二、五片區的情況反映一下,對原來的規劃稍作修改?其中需要打點之處,昌達地產公司承擔全部費用。至于圖紙,只需做一些修改,設計人員加幾個班就出來了。”關云天道。
“關總,你這是在給我出難題呀!”老藍叫苦連天。
“藍主任,如果你認為我故意給你出難題,實在是冤枉我了,你是領導,我們是企業干活的,有什么資格難為領導呢?民營企業本來就生存困難,要是我們好心參與政府主導的舊城改造,到頭來不僅沒有利潤,還往里賠上一大塊,我們犯得上嗎?對于一個不能保本的項目,昌達地產有權選擇退出。”
關云天這看似軟綿綿的話,實際上是一種不滿的發泄,后面這句話是故意說給藍主任聽的。說實話,如果當初看到了規劃圖,知道二、五片區不僅環境復雜,而且因為規劃不甚合理,開發后沒有利潤,關云天扭頭就走,他絕不會答應承接這樣的項目。
老藍當然非常聰明,關云天的意思他聽的很清楚,都這個時候了,要是昌達地產選擇退出,誰來接替二、五片區的改造?再說,一個賠本項目,即使說的再好,又有哪個開發商愿意當這樣的冤大頭?
舊城改造辦公室跟昌達地產公司確實有協議,但老藍知道,要是因為昌達地產的退出而打起官司來,政府一方并非沒有過錯,首先信息不透明,讓昌達地產吃了啞巴虧,其次,規劃不甚合理,開發商有權提合理訴求。僅憑第一條,要是對方抓住不放,官司輸贏就很難說。
作為當事人,老藍是體面的正處級官員,他根本不愿陷入這種無聊的行政訴訟之中,官場人士,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誰都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關總,并不是說這件事絕對不能變通,但退出項目的話,千萬不要再說了,咱們共同想辦法解決問題就是了。我想了想,修改規劃之事,不外乎兩種辦法,一種明的,一種暗的。”
“明的辦法是什么?暗的又是什么?”關云天對此產生了興趣。
“明的就是我把問題向上級反映,提交市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因為你們的理由比較充足,我估計通過的可能性很大,缺點是要多費點時間。所謂暗的,就是我直接找建委負責規劃的有關人員,讓他們打開電腦繪圖軟件,手握鼠標,把原來的規劃設計按要求修改過來,這個辦法省時省事,缺點是需要企業付出點金錢,另外,做這件事的規劃設計人員可能還要擔點風險,其實也沒什么,等舊城改造完成了,誰還在意曾經的規劃?”
聽了藍主任的分析,關云天果斷說道:“如果藍主任覺得可行,我選擇第二種方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