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個法庭,
“梆梆梆~~~~~”
法官敲響了法槌。
“關于李女士控告黎先生槍尖案件,現在正式開庭……”
然后是控方律師簡奧偉:“辯方黎先生,事發當時,你在辦公室里面,是不是跟李女士發生爭執?她身上的傷痕是不是你弄出來的。”
黎胖子:“不是,那只是情趣……”
簡奧偉:“辯方不要岔開話題,我只是問你,你們是不是有爭執,傷痕是不是你弄出來的?”
黎胖子否認:“不是。”
簡奧偉輕笑:“不承認是吧……傳1號到5號證人上堂作證。”
……
30分鐘后,
整個案件基本流程走完了。
因為案子太簡單了,控方的證據太多,衣服纖維、液精dna,而黎胖子又沒有養包的證據。
于是,
“梆梆梆~~~”
法官落下法槌:
“經陪審團討論,現在正式宣判:辯方利用雇主身份對弱勢雇員實施性暴力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辯方所稱‘自愿關系’與法證結果矛盾,且無法合理解釋受害人身上的暴力傷痕及心理恐懼,以及多次跳樓輕生……”
“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以及……”法官歷數眾條款,最后宣布:
“判處被告人黎有期徒刑7年,立即收監執行!”
“同時賠償被告人傷害賠償、精神損失120萬!”
這一刻,
被告席,
“我冤枉!我是冤枉的!”
“我根本沒有槍尖,她是我養包的~~~”
黎胖子突然掙脫法警的控制,狀若瘋魔,瘋狂大喊。
庭審結束后,法庭外的記者蜂擁而上。
中午,tvb、亞視新聞的頭條畫面定格在黎那瘋了一般的面孔上。
“傳媒大亨鋃鐺入獄……”
……
新的一天,
赤柱監獄,大門口。
一輛運囚車開了進來。
車上,黎胖子的腦海響起了黃大文律師的叮囑:“進去之后,也不要慌,先錢搞定那些囚犯,讓他們不要打你,你有錢,他們自然就聽你……接下來,我會盡量給你安排保外就醫的機會……”
還好,自己有錢。
有錢能使鬼推磨。
車,開進了赤柱監獄大門。
一群老囚犯,圍在通道外面,被鐵絲網、欄桿攔著,興奮看著囚車。
“來了!”
“哈哈哈~~又有好戲看了。”
“丁蟹來了嗎?”
“噓,小聲點,不要讓丁蟹聽到。”
隨著囚車的進入。
“哐哐哐~~~”
“咚咚咚咚~~~”
“嚯嚯嚯嚯~~~”
“桀桀桀~~~”
形成巨大的聲浪,向囚車席卷而來。
監獄傳統節目!
黎胖子直接臉色發綠了。
囚犯人群中,丁益蟹叮囑其他兩個弟弟:“記住!一定!千萬,要拉住老豆!!”
兩個弟弟:“是!”
此時三個小螃蟹,頭發已經白了三分之二。
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