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董露這種情況,也不可能繼續讀書了,只能選擇退學。
方革新算是選了個比較保險的信息向他透露,也符合他精明的風格。
所以陳耕耘如果只拿出退學申請,兩人不覺得驚訝。
但居然還有一份董露承認自己違規用電造成火災的確認書?
這讓梁衛和周奕都始料未及。
周奕湊上去看,梁衛看完之后又把這兩張紙遞給了周奕。
周奕接過來,雙眉緊鎖地盯著手里的紙,一個字一個字的看。
確認書上,明確寫了“因本人違反學校規定,于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號的晚上,在研究生宿舍404室使用大功率取暖電器,不慎引發火情,點燃被褥,導致本人嚴重燒傷,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與學校無關”。
大功率取暖電器?點燃被褥?
難道真是意外情況?
可為什么學校找同樓層的同學談話時,說的是因個人問題自焚導致的?
用電不慎和自焚可完全是兩碼事啊。
而且這份確認書有幾個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確認書上的內容是打印出來的,只有最后的確認人簽名是手寫的。
第二,事發是在八九年的十一月十六號,但這份確認書的日期,卻是九零年的一月九號,隔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當時董露應該還在醫院。
第三,這份確認書上面,還有一條是“學校本著對受傷學生的人文關心,無償提供五萬元整的慰問金”,以及最后的落款處還有宏大的財務公章。
然后那份退學申請,也是打印出來的,字體格式和確認書一模一樣,日期倒是二月份,但看得出來日期的墨跡和簽名有輕微的出入。
所以綜合下來看,這所謂的確認書和退學申請。
恐怕完全就是個交易。
周奕心里搖搖頭,不,可能連交易都算不上,而是脅迫!
兩份文件是提前打印好的,九零年的時候,想在街面上找一家打印店可不容易,包括現在九七年也是。
打印機都是進口的,很昂貴,一般都是公家才會使用。
就算董露真要寫這東西,那也應該是讓肖冰手寫,怎么可能是打印文件。
而且文件里的措辭,完全傾向學校,又是和學校無關,又是人文關懷無償提供慰問金。
甚至雞賊到連火災兩個字都沒出現,用了“火情”兩個字。
所以明擺著,這就是學校準備好之后,強行逼董露接受的東西。
至于條件,就是那五萬塊錢的“慰問金”。
九零年五萬塊錢,確實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這里面有兩個疑點。
第一,如果董露是自焚,學校是不可能平白無故掏這筆錢的,這個數目估計得校長本人簽字才行。
所以也就側面印證了肯定不是自焚。
縱火謀殺?包庇?
這么大的事,學校真的敢這么明目張膽嗎?
就算有人想這么做,復雜的校領導層環境也不會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