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小叫花子捧著一錠金子和一錠銀子,跑回暗巷,很快,他周圍出現了一群成年人,都是叫花子,只不過表情猙獰地多。
其中一人搓著身上的泥卷,怪笑道:“臭小子,面生的很啊。看你細皮嫩肉的,是新來的吧?這么不懂規矩?知不知道這幾條街都是你爺爺我的地盤?”
那小叫花子先回頭看了一眼,隨后嘻嘻一笑,道:“我是新來的不假,只不過……規矩嘛……”
剎那之間,小叫花子瞬間消失,隨后,血花滿天。
當小叫花子重新出現,其他幾個叫花子都已經全部沒了腦袋!
“規矩?”那小叫花子順手將金子和銀子丟在尸體上。然后回頭望著空蕩蕩巷口,道:“變色龍刺客,你也想死嗎?”
話音未落,那小叫花子陡然一抬手,飛出一把短匕。巷口突然真氣激蕩,短匕在空中驟然融化,化作一團鐵汁,火花四濺。
“可惜,你殺不了我。”伊莎的聲音響起,隨后一道風聲直沖向小叫花子,那小叫花子眉頭一皺,也如風一般,雙手接連揮動,數把短匕飛出,卻都在空中化作鐵汁,爆開團團火花。小叫花眼看無法克敵,轉身便跑。,她速度極快,全速狂奔,眨眼之間,便消失在錯綜復雜的小巷之中了。
伊莎對這里地形不熟,并未深入追趕,便直接離開。過了許久,小叫花從巷子深處一塊石板后面鬼鬼祟祟鉆出來,左右看看無人,這才長出一口氣。嘀咕道:“這個變色龍刺客也太神奇了點吧,如果不是我這耳朵比別人靈,還真發現不了她。這個黎莊,果然厲害。”
隨后,他便混入人群之中,不見了。
“這就是剛剛我看到的。”車廂里,伊莎說道。
“切,我就知道那個小東西沒那么簡單,作為一個叫花子,他身上的味道也太好聞了點。”雅雅不屑道。
原來,剛剛那小叫花子走后,高黎便立刻去讓伊莎跟著去看看。因為高黎總感覺那個小叫花子雖然臉上很臟,卻并不是真正的乞討者那般。怎么時說呢?真正的叫花子,臉上身上都是常年未能清潔的死皮,那不止是污濁而已。而剛剛那個小叫花雖然贓,卻僅僅只是贓,尤其是那雙小手,臟得有些不同尋常,可污濁之下,卻細皮嫩肉。
結果正如他所料,那孩子有來頭。
“據我所知,京城里有些人專門去買一些沒人要的孩子,馴養成自家刺客。這些孩子從小便有天材地寶頂著,還有功法練著,也許正面對抗不行,可行刺能力卻是一流。再加上從小養大,忠誠度也沒得說。主人可以隨意調教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在那些高官之中很是流行。”楚妙音說。
不愧是大城市,真長見識。
“算了,走了就走了吧,反正他也只是個來送信的。哎,你們京城里就是事兒多,這就是為什么我一直喜歡我那個小黎莊,人少官少事兒也少。”高黎笑道。
“是啊,這也是為什么我一直不喜歡呆在上京的。”楚妙音嘆氣道。
從上京離開,果然再無行刺發生,眾人一路北上,氣溫漸漸變涼,眾人衣物也漸漸厚起來。終于,從黎莊出發七天之后,眾人終于抵達他們此行的目的地。狼妖部落最大的聚居區,馬鞍營子。
馬鞍營子以出產馬鞍而得名,狼妖部落大部分的馬鞍都出產在這里。這里也是狼妖所有部落共同的大本營。狼妖部落眾多,彼此之間有的聯合,有的敵對,唯有在這里必須維持和平,此乃底線。
這里主要居民都是狼妖,少數人類也基本是以商人為主。高黎的真氣車在這里沒能引起圍觀,狼妖似乎對這東西不感興趣。反倒是一個個盯著神俊驢雙眼放光。
總之,狼眼放光,其實是挺嚇人的。神俊驢湊過來驢臉,低聲對高黎問道:“主人,這群狼不會恰好喜歡吃驢吧。”
高黎笑道:“不會的,就好像我也喜歡吃驢肉火燒,你到現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