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沒有下去過,但母親和我說過,在這白洞下是十二層地下世界,上面生活著地下諸神創造的人類文明,其中身披野獸皮毛制成的外衣是尊貴戰士的象征。”阿瑪魯認真的解釋道,“而擊敗夜豹獲得的豹子皮是最高級的,最尊貴的。”
“原來如此,一種等級制度。”布萊澤摸著下巴思索了片刻,接著想到了一個重大問題。
他面露古怪。
“也就是說,地下十二層世界中的人,大部分都穿著野獸皮套嘍。”
“大概吧,這應該不是那么容易改變的規則,畢竟身披的野獸生前有多強,也意味著狩獵野獸的自己有多強。”阿瑪魯也不確定,畢竟她沒有真正去過。
“啊……”
布萊澤頭疼的捂住了臉,他已經猜到了異鄉人來到十二層會做的事情,那就是挑戰這種迂腐的規則。
眾所周知,越是強大的異鄉人,越是喜歡打扮的奇形怪狀,其中也有不少深受大家,尤其是小孩子喜愛的裝扮。
可愛動物皮套。
那圓滾滾可愛的外表,即便用來胖揍敵人,把敵人打的血肉模糊也不會讓讓小孩感到害怕,因為可愛動物皮套這么可愛,被那拳頭打中的怪物一定只是睡著了。
或許最開始異鄉人會意思意思的穿上自己狩獵的最強怪物的皮毛,之后絕對會故意反著來。
“你最好還是穿點野獸皮毛下去,什么都不穿的地位應該挺低的,因為這意味著你沒有成年,沒有狩獵任何的怪物。”
阿瑪魯朝著布萊澤招了招手。
“跟我來。”
阿瑪魯將布萊澤帶回了簡易小屋,從中翻出了一個老舊的箱子,里面是各式各樣的野獸皮毛。
據說這是伊邪那岐帶來的,里面大部分都是些小動物皮毛,迦具土最開始羞辱伊邪那岐是一個懦弱的人,在地下十二世界中屬于正常看法。
阿瑪魯從中挑出了一頭鹿的皮毛。
“這個捕獵難度多少能頂替一下,不至于會被鄙夷。”
“他們還會鄙夷的嗎”
“嗯,如果你穿著人畜無害的小動物皮毛,應該就和沒本事,還要裝大款,硬要擠進上流社會的人一樣,比不穿野獸皮毛還要低級和討厭。”
“上流社會……你會的詞還挺多的。”布萊澤嘟囔的在箱子里挑挑揀揀,他自己其實也有不少野獸皮毛,比如說雄獅的。
“唉,希望那些異鄉人大度點吧。”布萊澤摸到了一條兔子皮毛,若無其事的問道。
“我順便問一句,兔子皮毛在十二層地下世界是什么級別的,應該不至于太低級吧,兔子不是也挺難抓的嘛,不是還有兔蹬鷹,獅子搏兔亦用全力這種說法嗎”
“那按理來說,兔子應該和老鷹,以及獅子是一個級別的吧。”
“大概是雜魚吧。”阿瑪魯思索片刻后,點著自己的手指頭,“兼具垃圾,家里蹲,不要臉,啃老等等毒害,超級雜魚,被看到了都要被丟石頭和吐口水的那種。”
“那我要穿這個下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