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6章下一步
“我方承諾對所有化學發明,包括藥品和農業化學物質提供保護,期限為20年。但對在美國授權的化學品丶藥品的行政保護,我們無法接受你們提出的10年期限,最多只有5年!”
“我方將按照自己的情況盡快加入《伯爾尼公約》。加入公約后,公約將是民法通則所指的國際條約,若與中國國內法律丶法規有不同之處,將適用國際公約,但中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三日,中美再度坐在了談判廳里。
這次沒有劍拔弩張的吵架,都在心平氣和的擺條件。美方闡述他們的幾點要求,我方闡述我們能接受的丶不能接受的。
按美方重視的順序:第一位是藥品丶化學品,第二位是軟體,商標丶唱片什麼的都得往后排。
爭議焦點就是保護期,比如在美國授權的化學品丶藥品,老美堅持要我們提供10年的行政保護,我們只愿意提供5年。
那就沒法談了。
而當他們闡述對軟體的要求時,陳奇耳朵里聽著,拿筆在草稿紙上不停涂抹,修改。
老美的要求,果然分法律丶執行兩部分。法律我們已經做了,就是《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體實施條例》。
執行方面,他們的條件是:“中國要建立一支完善的執法隊伍,長期有力的打擊侵權行為。我們很清楚,源頭就在中國的南方省份,那里簡直是盜版大本營。
第二,你們要建立一個真正起作用的法院系統。
第三,你們官方必須做出表率,購買正版軟體。”
當翻譯的話音落地,陳奇剛好梳理完思路,脫口而出:“你們還是老毛病,喜歡對別的國家提出一二三四,且不留馀地,搞所謂的極限施壓。我提醒你們,今天是正正經經談條件,不是吵架,
如果你們沒吵夠我可以奉陪。
我再度對你們說明,這些都是我們自己的事情,你們無權干涉,我們會按照自身的步調逐步完善保護制度。
侵權盜版行為的產生,完全是由于利益驅動。不管國家層面有多麼嚴格的法律,也很難完全阻止,包括你們自己在內,這是一個國際問題。
目前我方可以承諾的,就是開展為期6個月的特別執法行動,打擊盜版軟體丶音像制品。不過我們面臨很多困難,我簡單算了筆帳,你知道我們建立一支完善的執法隊伍,每年要花多少錢麼?”
“一年9500萬美元!”
“這還是保守估計。我們需要增加5萬多名執法人員,僅5萬多人一年的工資,就得5億人民幣,還不包括辦公設備丶損耗丶車輛等等。”
陳奇順口胡咧咧,道:“還有培訓費!基層執法人員的素質很重要,至少得讓他們分辨出正版的音像制品編碼我有個提議,不如你們幫助我們培訓人員,再提供一些技術和設備支持,我們只要一年的成本9500萬美元!怎麼樣?”
約瑟夫梅西覺得荒唐至極!
太荒謬了!美國只有吸血,什麼時候會往外掏錢?
“你的提議簡直異想天開,毫無根據,我們不可能答應!”
“那可真遺憾!”
陳奇聳聳肩,這是一張虛牌,他們并不堅持要美國人給錢,只是提醒美方:中國加大保護智慧財產權力度是需要行政成本的!
跟著又談出版丶商標丶保護商業機密。
如此順下來,雙方一瞧,達成一致的都是邊邊角角不重要的,核心內容一條都沒談妥。
佟志光做了總結發言,最后道:“很遺憾我們還存在太多的分歧,我們將在8月份赴美,希望到時會有個好結果。”
“我也希望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