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8、朱高煦
大多數懲罰實際上就是這樣,效果好不好才是至關重要的。
反過來,你懲戒了本人,給他個十年八年的牢獄,人家的妻兒子女在外頭依舊夜夜笙歌,那有什么意義?
后來者看到了這樣的效果,樂意效仿者大概率很多很多吧?
反正我就這樣了,賭一把嘛,萬一沒被發現呢?
哪怕被發現了,我認栽好了,反正也就十年八年的,而且還不需要坐滿,在里頭三五年表現好一點,不就可以減一減嗎?
將自己獻祭了,給自己的兒孫鋪展出一條匡莊大道來,有什么不行的?
咱們炎黃百姓做父母的愿意為自家子孫后代犧牲者,可不要太多。
所謂現代律法一人做事一人當,本身就是一個悖論。
因為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前提是:你的家屬,你的子孫后代不因此而受益。
反過來,你的家屬子孫后代因此受益了,卻沒有得到任何懲罰,那才是最大的錯誤也!
律法,從來都是人制定,只要是人,就懂得怎么制定對自己、對自己這個階層最有益的條律。
你如果真就相信了其公正公平,那只能說你還沒有被其真正教訓過,也必須為你高興才行。
現代律法之中,那些制定這一懲戒條律的家伙們,本身一個個的,或許身上的品級就不低,或許本身就是最頂級的豪族,人家在意的反而就在此間,是那么自己被獻祭了,也需要給自己的子孫后代贏在起跑線上者。
在靈氣復蘇之前,劉浩龍國之中,很多人還信誓旦旦的宣揚阿丑他們的律法有多么的公平公正,似乎哪怕流浪漢也能夠告贏那些高高在上者們。
可實際上呢?
你贏了,也懲戒了對方,結果呢?
對北懲戒者而言,無非九牛一毛而已,讓你高興高興罷了,人家該高高在上依舊高高在上,人家世代該讓你做牛做馬依舊讓你做牛做馬。
這有意義嗎?
他們懲戒宣揚出來的,是那被告的得到了幾年幾十年的牢獄,可人家轉頭上交些許銀兩,改出來瀟灑的依舊出來瀟灑。
還美其名曰擔保金、保釋金。
這些擔保金對底層而言,是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財,可對那些頂層來說,不過就是幾頓飯的支出而已。
這樣的懲戒有何意義可言?還公平公正,你信了只能說你活該一輩子做畜生。
人家在指定律法之前,就已經充分考慮到這些道道,本來的目的,就是為了他們這些高高在上階層服務的,一切都看起來合法,可實際上最受益的從來都是他們這群人。
你越是靠近他們的法系,你就會發現你已經越發朝著人家的意識形態靠近了。
可有時候你知道了不也無能為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