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兆蘭剛被攔下來時,本以為他們帶來的是一條新線索——這是常有的事,等認出程誠之后,就知道猜錯了。不是送線索的,而是送財童子。
錢的確是好東西,可丁兆蘭很不喜歡送錢來的人,也不喜歡送錢來的時機。
攥著馬鞭的手,松一下緊一下,想象著這是腰刀刀柄,手一揮,就能把眼前的笑臉、以及嘩嘩響的金票一起砍成兩半。
見丁兆蘭雖然還黑著臉,可注意力已經被金票吸引過去,程誠笑容中多了一兩分得意的成分。
‘看來是上鉤了。’
世上沒有不吃屎的狗,公門里沒有不愛錢的吏。前一句程誠不能確認,后一句他可是有著多年的見聞和經驗為證。
“丁官人,在下別無他事,只求你一句話。”
錢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誠,雖然自幼被安排攻讀詩書,走科舉之途,卻一貫相信錢的威力。成為他人家的幕客之后,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對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貫在手,不信丁兆蘭不動心。
“什么話”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誠低聲說,“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么,能行個方便,透個底傳句話的就行。”
一旁帶著程誠來的警察也在敲著邊鼓,“小乙哥你沒什么好擔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后帶上一句話就行。”
“一句話……呵呵。”丁兆蘭像是聽到了極逗人的笑話,嘴都咧開了,“今早吃過飯放了一個屁是一句,案子發了趕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什么案子,別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什么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沖得退了一步,慌了起來,“小乙哥……”
丁兆蘭用力將手一揮,憤然道:“別叫我哥,沒你這兄弟!”
一千貫不是小數目,但能夠拿出一千貫,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內的重視程度。尤其章家衙內背后是福建商會,想拿出十萬八萬都只是一句話的事。如果他是主謀,事敗后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愿意拿出來的必然是個讓人震驚的數字。
章家大衙內愿意拿出多少授權給程誠的又有多少丁兆蘭有點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會想著帶俺趟這汪渾水!區區一千貫就把俺賣了!”
“丁官人。”程誠帶著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發火的丁兆蘭。笑容仿佛在說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秘密。警察總局成立后,警察們的月俸普遍漲了五成,丁兆蘭這個等級的高階刑警大約是在兩貫上下,相當于上四軍的都頭了。
尋常二十文已經足夠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好友聚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還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一切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使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可以過得十分滋潤。
而且丁兆蘭名氣這么大,人面這么廣,必然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但也僅止于此,沒有家世,沒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用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維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更何況,自己能拿出來的有不只是一千貫。如果丁兆蘭當真想要,有的是錢填飽他的胃口。
程誠緩緩的從懷里的暗袋中抽出一張金票,明晃晃的又一個壹仟貫。
沒有一千貫收買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兩千。兩千不夠,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