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說法只對了一半,實際上鄭和下西洋是賺錢的。
永樂時期五征漠北、遷都北京還修紫禁城、編《永樂大典》、派鄭和六次下西洋、疏通南北運河、南征安南、經營哈密,還有貴州建省這些事兒,那都得花錢啊,可朱棣當皇帝的這二十二年里,這些事兒他都給辦成了,這就表明他錢是夠的。
至于怎么來的錢,自然就是鄭和船隊每次出海所獲得的巨大收益。
只是,這筆收入并沒有進入朝廷,而是直接進了皇帝的私庫。
畢竟,鄭和是太監,他是給自家主子辦事兒,收益自然也是皇帝的。
于是就出現這樣的場面,朝廷為鄭和船隊花費巨資,但是卻沒有多少收入,反倒因為他帶回來的外國人,在朝貢貿易中損失巨大,只是賺足了面子。
而收益,卻進入內庫,朝臣們根本見不到,更別說補血了。
這就是大明朝臣齊力反對下西洋的原因,朝貢貿易簡直血虧。
之前是太監代表大明出使,收入都進了內廷。
魏廣德這次貌似打算讓南海水師為主力,收入都歸朝廷,這其中利益牽扯可就大了。
雖然這次出使的收入,很可能大頭落在兵部,但是六部多少都會有分贓,多寡的區別而已。
最起碼,戶部應該不會虧,還會大賺。
同時,也把皇帝大婚的時間有充足的理由推遲,實在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局面。
“雙林兄,我現在還在孝期,就不遞上奏疏了,請回宮稟告兩宮太后和陛下,臣全力支持此事。
由善貸主持,當無大礙,可放心施為。”
張居正馬上表態道。
“如此沒有問題?”
馮保也讀過書,不過畢竟都是百多年前的事兒了,他哪知道其中蘊含的巨大經濟利益。
只不過本能的,馮保覺察出張居正態度轉變有異,但卻想不明白。
但不管怎么說,魏廣德的辦法已經得到張居正的支持,那自己就可以回宮復命了。
在送走馮保后,張居正還接到了戶部的條子,條子是侍郎李幼滋寫的。
他在這次“奪情”事件中的表現,已經贏得了張居正的信任,正在給他謀劃一個尚書位置。
而條子的內容,如果在此以前,張居正也會百思不得其解。
但現在經過馮保訴說,張居正就明白讓戶部清查賬簿是什么意思了,那就是要準備下西洋的貨物。
毫無疑問,張居正給李幼滋的回信要求他全力支持魏廣德此次決議,還要知會王國光等人。
倒是回程路上,馮保還在皺眉思索為什么張、魏又達成了一致意見,實在古怪的很。
這倆人,對外就是一副政見不合的樣子,可內里經常都是一樣的看法。
他們的表演能騙過別人,卻騙不過他馮保。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