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有人懷疑明朝的私鹽規模可能數倍于官鹽,其中很大程度也是因為對明朝人口的猜測。
因為官鹽每年的發引量就那么多,還不能足額供應,但是民間私鹽橫行。
若是供需充足,怎么可能還有鹽商高價購買鹽引。
鹽商買鹽引,根本目的其實還是掩護他們手里收購的私鹽。
值得一提的是,自弘治年間開中法敗壞以后,朝廷允許直接納銀而不需要向邊鎮輸運糧草,雖然快速豐盈國庫,但也導致邊鎮屯田荒廢。
而到這個時候,鹽引也就成為可以正大光明進行交易的憑證。
魏廣德對鹽引興趣不大,他的視線更多還是瞄向了鹽場。
是的,只要有足夠的鹽被生產出來,基本上就不愁賣。
而此時大明還是按照明初的制度,灶戶負責鹽的生產,由鹽場統購統銷。
當然,這只是名義上的。
灶戶都有任務,只要每年把鹽場任務完成,多出來的鹽他們大多就私下里賣掉用來繳稅。
魏廣德自然還是用后世的思路,想著是不是搞個鹽業商會,直接進行海鹽的生產。
只不過,這就和現在大明的灶戶制度有沖突。
沿海灘涂,大部分都分給了灶戶。
這么多年下來,灶戶也開始兩極分化,一些灶戶變得富裕,而更多的灶戶則陷入貧窮。
而且這百余年來,灶戶灘涂被地方豪強侵占很厲害,還和田地一樣也出現了富灶兼并貧灶鹽田的情況。
戶籍制度
魏廣德知道,他的商會要是真介入鹽場生產,那就得從那些富灶手里買到鹽田,雇傭貧灶進行生產,但是在這里就有個繞不開的限制,那就是戶籍。
先不說朝廷是否允許商會參與鹽場,到時候商會以什么身份來做這個生意?
商會一旦參與,那肯定要想方設法增加鹽田,到時候必然大量雇工,勢必就要引入民戶參與,特別是那些失地民戶。
否則,單靠灶戶,怕是不能滿足需要。
魏廣德此時考慮的就是,因為灘涂被侵占,讓灶戶失去了砍伐柴火的地方,所以煮鹽基本上已經消失,沿海只能靠曬鹽生產為主。
若是在沿海找到有煤礦的地方,開采煤炭煮鹽,也不知道有沒有可能產生利潤。
即便有私鹽,可只要能增加鹽產量,根本就不愁賣,交給鹽場就行了,他們自然會處理。
食鹽供應增加,自然會影響鹽價,百姓也能吃到便宜的鹽。
而朝廷,也可以增加鹽引的投放,獲得更多的鹽稅。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