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想救小布魯斯就得驅逐惡魔,可是惡魔就是小布魯斯的心臟,于是席勒就面臨著一個選擇。
他驅逐惡魔,就相當于親手摘除了小布魯斯的心臟,也就相當于殺死了蝙蝠俠。
他不驅逐惡魔,將來就會由惡魔殺死小布魯斯,也就相當于除了小丑之外的人殺死了蝙蝠俠。
還是那句話,小丑既不能接受自己殺死蝙蝠俠,因為那就相當于向蝙蝠俠認輸了,大意就是我永遠沒辦法逗你笑了,所以只能對你痛下殺手。
可是小丑也不能接受有別的人和蝙蝠俠同生共死,因為蝙蝠俠寧可和那個人戰斗到死,也不肯來和他玩游戲,主宇宙的小丑就曾因此而崩潰過。
所以席勒就陷入了一個困局,那就是他必須從殺死蝙蝠俠和讓別人殺死蝙蝠俠這個兩難抉擇之中選一個,而顯然這道題沒有正確答案。
至于驅逐惡魔的同時,救活小布魯斯是不可能的,就像康斯坦丁說的,如果惡魔剛剛進來還好,可以使用神秘學手段驅逐。
但現在小布魯斯的心臟就是惡魔,他們兩個不是融為一體,而是惡魔徹底取代了小布魯斯的心臟,無論如何,沒辦法在保住心臟的情況下驅逐惡魔。
就算勉強能做到,普通人類的健康心臟也已經無法挽救小布魯斯器官全面衰竭的情況了。
長年累月的缺血不是一朝恢復供血能救回來的,就算治好的同時把小布魯斯送回給韋恩夫婦,讓他們用最好的醫療設備和藥物治療,最好的結局也就是小布魯斯是個稍顯體弱的普通人,過著平凡的生活。
這樣也相當于殺死了蝙蝠俠,因為如果小布魯斯連運動都困難的話,想當蝙蝠俠就太難了,而如果小布魯斯常年臥病在床,韋恩夫婦估計也沒什么心情去看電影。
在發現這個小男孩是布魯斯的時候,席勒就大概明白了這個布娃娃殺人魔的思路,其實無非也是利用小丑蝙蝠俠定律。
這個定律是一個好用的武器,但同樣,如果針對自己的話,確實稍顯棘手,這個兩難困局無法用任何常理之內的手段解決,所以席勒想了一個論外招。
從理論上來說,即使小布魯斯的心臟就是惡魔,只要讓惡魔乖乖聽話,恢復小布魯斯身體的供血,甚至是更進一步讓惡魔用力量恢復小布魯斯的健康,那這種情況是可以持續下去的。
那么就還有一種破局的辦法,那就是封印惡魔,讓惡魔和小布魯斯維持共生關系,也算是勉強得救。
可惜當韋恩夫婦說他們愿意獻出自己擁有的一切來救治小布魯斯的時候,這種平庸的方法就被席勒拋棄了。
一個愿意付這么高額診費的客戶,不治出點效果來,以后還怎么做生意
所以不光治療效果要好,治療過程還要快,而且對方都這么果斷和大方了,不給點贈品怎么說得過去呢
所以席勒在神力驅魔和物理驅魔之外,毅然決然地走出了第三條路,版權驅魔。
眾所周知,現在漫威的大老板是迪士尼,漫威一眾英雄都歸于迪士尼旗下,而dc的大老板是華納,這兩個可不能搞混。
華納還算好說,迪士尼可是出了名的版權狂魔,而且迪士尼追責追的最狠的就是媒體侵權,再精細一點分類,是傳統媒體侵權。
這么說吧,義烏的廠商做了一大堆迪士尼旗下英雄和角色的魔改玩具,也沒見迪士尼發威,甚至有的1:1復刻正版玩具,迪士尼也不怎么管。
如果說以前是進不來中國,那么在上海迪士尼開業之后,這就說不通了,但是普通的小超市里隨處可見各類迪士尼經典角色,也沒見迪士尼廣發律師函。
實際上這種情況在國外也差不多,有很多魔改版本的角色被制作成各種塑料玩具和玩偶在一些地方超市售賣,迪士尼并不太在乎。
很多新媒體頻道有一些同人創作和商業創作界限較為模糊的作品也在大肆傳播,但也沒見迪士尼給每一個作者都發個律師函。
幾乎所有迪士尼勝訴的經典案例,對方都涉及到了使用經典圖形形象、違規播放迪士尼旗下影片、違規使用迪士尼旗下角色進行宣傳等行為,多數見于出版行業、印刷行業和廣播及電視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