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推測就略顯大膽了,但江遠在腦海中一轉,就有點贊同馬繼洋的觀點。
這個案子雖然到目前為止,就找到了尸塊,但不得不說,兇手操作的還是蠻流暢的。
查監控的刑警們沒有找到可用的證據不說,尸塊也清理的比較干凈,拋尸拋的位置也不錯,要不是臺河水位上漲的話,再過個十天半個月的,這個尸體的狀態只會更差更難找了。
眾所周知,殺人就跟做項目一樣,暢通無阻的時候少,遇到困難的時候多,許多時候都是無法逾越的困難。
所以,當看到一個項目推進的非常流暢的時候,不能首先認為是項目容易了,而應該認為是項目負責人有能力有經驗,準備充分才對。
否則,中間任何一點點小的紕漏,都有可能滿盤皆輸的。
“確實有可能是前科人員。否則就分兩次轉移尸體,中間還要分尸,一般人都做不到。”江遠表示贊同。
尸體不僅會變臭,它的皮膚還會色素沉著,變的黃黃的。尸斑尸僵更是容易讓人覺得惡心。
能夠忍住了拋尸一次的人,是沒辦法的人,連續拋尸兩次,至少內心要很強大。有很多殺人兇手被抓獲的時候,都會發現藏尸在自家的。
不是他們不會分尸,不會拋尸,是現代人的精神世界距離殺戮和尸體太遠了,以至于很多人都無法承受這種事,哪怕人是自己殺的。
所以,能夠在準備不充分的前提下,殺人分尸二次拋尸還不被發現的兇手,前科人員的可能性確實很大。
“可以按照地址,把附近的前科人員走訪一遍,看看他們家里的情況。他分尸分的這么細,獨居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是這樣,衛生間之類的地方,估計都是一塌糊涂的,下水說不定也會堵了,還有碎骨片之類的,你不知道會濺到哪里”馬繼洋馬上想出一個法子來。
既然猜測兇手是在家里分尸的,那就去看看好了。
雖然說,兇手肯定是清理過了的,但現場看看,指不定就會有發現。
至于工作量什么的,馬繼洋暫時沒有考慮在內,案子都膠著這么久了,有個線索就趕緊鐵腳板吧。
江遠倒是不反對,跟馬繼洋想的差不多說不定呢
說不定,被走訪對象就露出馬腳了;說不定,走訪的警員就發現線索了;說不定,被走訪人員的鄰居就突然站出來說,我們這里最近有一件怪事
“行,那這一條線索,就由馬大隊來跟進。就帶您本隊的人,夠嗎”跟以前不一樣,江遠現在就是專案組的負責人和指揮,人員調派一言而決,只需要事后同步一份會議記錄給余溫書就行了。
馬繼洋思索了一下,應了下來“小規模的查一下,應該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