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宋代禁書其實都不算什么禁書,北宋早期只有天文、術數、宗教、兵書以及非官方印刻的經書是禁書。
如寶元二年,司天監奉旨制定出一份包括十四個門類的應禁圖書的目錄。
“孫子、歷代史天文、律歷、五行志,并通典所引諸家兵法外,余悉為禁書。”
這些東西放在后世算禁書嗎
推廣還來不及呢。
古代實行文字獄那是為了給統治階級服務,不允許百姓接觸新思想,從而搞愚民政策。
在趙駿眼里,他如果將來要進行教育和思想改革傳播,那文字獄恰恰是弊病,這都封建糟粕,當然不會支持。
傳播小電影還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呢,要是真嚴格實施的話,無數給朋友分享過島國諸多老師作品的人都得抓起來,全國監獄都蹲不下。
因此趙駿耐心解釋道“搞禁書興文字獄是不可取的,思想這個東西應該正確引導,而不是只想著嚴令禁止。人心就是這樣,越禁止越好奇,最后彈壓不住,反倒起反作用,所以我從沒覺得看禁書是什么大過。”
說著趙駿看向李迪道“復古公,以后這條改一改,除非情節特別嚴重,比如盜版橫行得論罪處置以外,普通的禁書就不應該那么嚴厲,法律這個東西,該嚴要嚴,該寬松要寬松。”
李迪是刑部尚書兼政制院同知,管理司法修正,現在的宋刑統正在全方面大幅度修改,聽到趙駿的話,連忙應道“是。”
“這”
呂夷簡和盛度睜大了眼睛,他們還以為兒子要完蛋了,哪知道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
“至于呂公綽,他的問題最嚴重。”
趙駿環顧眾人,嚴肅說道“其余三人收藏個禁書,罰俸即可,屁大點事。呂公綽這廝可就膽大包天,打著呂夷簡的名義,四處給人活動升遷,貪權竊柄,賣官鬻爵,當嚴重處置。”
呂夷簡剛剛升起的希望又涼了半截,呆呆地看向趙駿道“漢龍,看在老夫的這點薄面上,網開一面吧。”
“復古公,呂公綽應該怎么判”
趙駿不搭理他,問李迪。
李迪先是看了眼呂夷簡,隨后拱手道“宋刑統,諸監臨主司受財而枉法者,一尺杖一百,一匹加一等,十五匹絞。”
呂夷簡只覺得心臟都被捏住。
但下一刻,李迪卻又道“只是本案復雜,或許應該商榷一二。”
“哪里復雜了”
趙駿不解。
“一來經過調查,呂公綽并不是為了錢財而幫人升遷,他家中本就有錢,因此并不在意錢財之物。主要是出于幫助親朋故友,同年同窗,謀取私利,受賄程度不高,只是接受了一些禮品,”
李迪說道“二來呂公綽數年前就辭掉了史館修撰,并未擔任各監司主官,也無實際調動官員的權力。他只是靠著是呂夷簡長子的關系,交代審官院的官員替人磨勘升遷,他本人無實際濫用職權的行為,因而不好以受財而枉法定罪。”
呂公綽之前是史館修撰,后來呂夷簡總領國史修編任務,為了避嫌,呂公綽就辭掉了史館修撰,歷史上直到呂夷簡死后才重新當官。
也就是說,現在的呂公綽其實并沒有官職。
而他給人幫忙升遷的方式就是通過給父親的門生故吏打招呼、請托說情、干預朝廷的磨勘升遷,所以呂公綽的罪名真研究起來,似乎確實不算受財而枉法。
就好像如果一個商人跟一個官員關系好,當掮客托人情去幫另外一名官員升遷的事情,你就很難說這個商人貪贓枉法一樣。
不過在后世這個罪名是有確定的,叫做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呂公綽基本就屬于這個情況。
“那該怎么判”
趙駿皺眉。
李迪想了想道“該以瀆職論處,徒一年。”
“賣官鬻爵都這么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