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駿便詢問這個女子具體情況。
原來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歲,淮南西路壽州人,因壽州大前年旱災,她在前年被迫與家人一起北上去應天府討生活。
路過酂縣時,恰逢這里有戶富農周家長子到了婚嫁年齡,那人見到當時十六歲的彩霞,覺得她長得不錯,于是就告知了父母,讓父母派媒人去說。
方家本來是逃難過來,路過酂縣因天色太晚被迫暫留一天,然后順著運河北上,走陸路前往應天府。
此時忽然有人過來跟他們說,愿意出彩禮聘彩霞為正妻。
這種情況下,是個人都會答應。
畢竟對于方家來說,日子已經過得很艱難,多一口人就是多一個拖油瓶,把女兒嫁出去換了彩禮,也能有去應天府的盤纏。
于是方彩霞的父親想也沒想就答應。
雙方一開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過,豐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緣隨締、鴻案相莊。
正常發展,也不失為一件美事。
可沒想到半個月后,成親的當晚,這周家長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結束,本來也該入洞房的時候,他硬要去送幾個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幾個朋友也喝得爛醉,幾個人相約送到村口,周家長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結果一時興起,送得稍微遠了點,等回去的時候,一個人路過河邊,失足掉進去給淹死了。
這下婚事變成喪事,周家頓時鬧翻了天,指責方彩霞是望門寡,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給出的彩禮要回去,丟下方彩霞,連夜逃走了。一下子把這婚事弄得一團糟,也讓方彩霞的命運跌落到了谷底。
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事不能怪方彩霞。
問題是周家需要一個發泄口,于是方彩霞就成為被宣泄的對象,淪為了周家奴婢,各種打罵、羞辱、體罰等等輪番上陣。
這兩年來周家人對方彩霞近乎是虐待,村里人看在眼里,也只能同情,拿不出什么辦法來。
而方彩霞與親人失去聯系,無依無靠,在周家雖然被虐待,可至少有口飯吃,所以也只能忍氣吞聲,不敢反抗。
也是恰好周家還有個未成年的二兒子,本來周家也只能算是富戶,不是什么大地主,彩禮給出去了,還大辦宴席,花了不少錢,最后卻人財兩失。
沒辦法之下,也只能先把方彩霞當童養媳養,等以后次子長大了,給他當小妾算了。
結果今年酂縣大地主王家幼子夭折了,才十七歲,王家悲痛欲絕,希望能找人給幼子配個陰婚,免得幼子黃泉路上孤單。
找了兩三個月,卻并未有合適人選。
眼看家里孩子停靈那么久,尸體都快爛了,那之前給方彩霞和周家長子看八字的風水先生出了個餿主意,他認為方彩霞八字與王家幼子相合,年齡也差不多,不如
于是王家花了大價錢找到周家人,周家人想著這方彩霞克死了長子,又讓他們家道中落,給次子當小妾可能也會害了次子,還不如換筆大錢。
這筆錢可比當初給出去的彩禮多數倍,一來一去還賺了不少。
只是宋朝廢除奴隸制,不允許奴隸買賣,即便上門成為奴仆,也是簽了契約合同,主人打死奴仆屬于殺人罪,要杖罰加發配。
陳執中當宰相的時候,殺死了婢女,結果被貶職外放。他是占刑不上大夫,以及被宋仁宗趙禎包庇的便宜。普通地主隨意殺死佃戶和奴仆,基本上都要打一百棍子,然后發配邊疆。
何況方彩霞并不是奴仆,而是周家明媒正娶的正妻,直接殺死的話萬一將來方家人找上門來,周家可能會攤上牢獄官司。
所以他們干脆誣陷方彩霞與人通奸,要按族法處置。
這樣只需要王大地主那邊打點好官府,又讓村里人把口徑統一改成方彩霞是通奸被浸豬籠而死,那么這件事情自然也就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