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小縣城。
李想坐在書桌前,雙手敲擊著鍵盤,面前的筆記本電腦屏幕上一行行文字就那樣很快地出現。
文字是多么的鮮活,每一個字都像是小生命一樣被敲擊出來,每一個字都是他的心血。
靈感來了,真的就是寫得飛起。
太難得了,這種感覺真的太爽了!
而且他寫得太好了,完全不同于卡文的時候那痛苦絕望的難產,現在他就像是不知道懷了多少胎,反正就是一把刀直接破開他的肚子,把他的孩子一個個拿出來……
他的作品真的就是他的孩子呀,滿是心血,每一個敲擊鍵盤的聲音都是一個新生命的誕生。
噢耶!
沒有人能夠阻止他,感覺他現在就是靈感本人,一直泉涌。
寫得真好!
果然他時候有天賦的!
李想一口氣寫完這個情節后,還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雖然寫的是縣城里面的故事,但是不管是什么樣的故事,最重要的就是情節,至少在李想這個撲街不成熟的作者看來,情節是最重要的。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想要寫好《縣城青年》,最重要的還是故事里面的情節,情節來源于生活,但也會高于生活。
李想看著那段文字——
【陸風的父母不會知道,陸風早就知道自己是撿來的,不,不應該說是撿來的,而是被搶來的。
在他很小很小的時候,小到他還是個嬰兒,那個時候他媽媽生不出孩子,不知道是什么時候,他爸和幾個親戚在一個晚上搶了一個撿破爛的瘋癲女人懷里的孩子。
究竟是什么樣的夜晚,什么樣的地點,又是怎么樣瘋癲女人,長得什么樣,陸風不知道。
他更加不知道,那個還是嬰兒的他被從他親生母親的懷里搶走,硬生生地被搶走,會不會哭?
那個瘋癲的女人又會不會哭?
會不會瘋得更厲害了?
陸風統統都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現在有點想哭了。】
……
李想望著這段文字,他像是看見那個想哭的少年,看見了他筆下那個永遠都注定不會有一張清晰面容的瘋癲女人。
陸風不知道那個女人是誰,他也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