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戰國中期以后,情況急轉而下。
首先,是韓非等法家主張抑制商業。
韓非認為,商人本身不創造財富,是“邦之蠹也”。
他首次提出農是“本”,商是“末”,要“重本輕末”。
隨后,商鞅在秦國變法,把法家的“重本輕末”通過一系列制度傳下去,影響了其后封建王朝兩千多年的歷史。
秦朝,商人被稱呼為“賈人”,朝廷采取編戶管理,一入市籍三代都不能更改,政府征發戍邊,他們是首先被遣戍的對象,地位形同罪犯。
漢初繼承秦朝的抑商政策,對商人“重租稅以困辱之”;并且立“七科謫”,規定有7類人不享有正常的人身權利,國家可以隨時把他們發配充軍,這7類人中除了罪吏、亡命、贅婿之外的4類人,還有商人及其子孫;
尤其是漢武帝時期,向商人征收“算緡錢”,要求商人每2000錢必須繳納120錢作為財產稅,普通人一部分車繳120錢財產稅、商人要繳240錢,5丈以上的船只每艘繳120錢。還頒布了“告緡”,鼓勵商人互相揭發偷稅,以透漏稅款的一半作為獎金;
宋元時期,對商業稅按高比例征收,名目越來越多;
晉朝時期,法律規定商人在市場做買賣必須在額頭上貼著寫有自己姓名及所賣貨物名稱的帖子,還規定必須“一足著白履,一足著黑履”;
前秦規定上人家的女人不能穿金戴銀,也不能衣著錦繡,違背者棄市;
唐朝法律規定商人不能騎馬,商人子嗣不能參加科舉;
明朝規定“農民之家,但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許穿袖紗”。
清朝對商人對商業的態度,因為時勢的復雜,政策也比較復雜,從一開始的“閉關鎖國”“輕商抑商”到后面的興業興國,三言兩語說不完。
歷代統治者除了因為儒家思想里“重義輕利”,法家的“重本輕末”,還因為流動性強的商人不如農人好管理。
呂氏春秋用一句話說出了統治者的心聲
“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
樸實的農民統治者好掌控,好掌控就意味著邊境安穩,帝王的統治穩固。
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
不,幾乎是每朝每代,末年都離不開農民起義。
恰恰是帝王眼中最樸實最好掌控的農民,一旦忍無可忍,反抗起來就是野火燎原,寸草不生。
但是,商業經濟,并不是打壓之后就沒有問題。
商業,貨幣,市場經濟,向來是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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