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本土部隊,尤其是各城的守備部隊,跟真大明海軍陸戰隊比起來是有天差地別之分。
偷襲打不準目標,被對手反擊之后就士氣全無,直接崩潰,抱頭鼠竄。
沒有與對手同歸于盡的決心和勇氣,就不具備打巷戰的前提條件。
揭暄也認為昊菁皇帝命令老兵出征是明智之舉,這比那些僅僅是耐力好的新兵蛋子要強得多。
每個陸戰旅的老兵都服役了十五年以上,不但熟悉步坦協同的戰術打法,輕武器運用熟練,而且互相配合默契,巷戰時還能用手語溝通。
小單位,譬如班級規模的戰斗力,比同等人數的敵人高一倍不止。
哪怕每個陸戰旅只出兵兩千人攻城,對方至少得有兩萬人以上才能與其抗衡。
從抓獲的俘虜口中得知,城內守軍只有兩千左右,而且并非是精銳。
對于數量方面,還有待進一步的印證,需要邊打邊看。
但在質量方面,揭暄認為這肯定是屬實的,因為精銳都被查理二世帶到倫敦去了。
城內的英軍單兵作戰根本打不過陸戰隊員,用燧發槍直射,不擊中對方的四肢就無法削弱其戰斗力。
軀干與頭部由于重甲護身,根本就打不穿。
而陸戰隊員每個人要么是左輪步槍,要么是彈匣式步槍,發現目標便可以連發射擊。
有障礙物阻擋便可投擲手榴彈,任何地方目標,不論人員還是兵器,都會遭遇手榴彈雨的襲擊。
比起陸軍步兵,陸戰隊由于作戰縱深不大,主要是奪取沿海城市。
故而普通士兵并不需要多好的耐力,更注重爆發力。
老兵耐力不行,但三十五到四十歲正好是力量最大的年紀,很適合身披重甲作戰。
巷戰時還有蒸汽坦克協同推進,便可事倍功半了。
由于投入的兵力占優,縱使科威爾少將已經動員了不少于四千人的珉兵參與守城,面對明軍陸戰隊的強勢進攻,也是無力招架。
大多數珉兵都沒見過坦克這種東西,在幾十英尺甚至上百英尺之外就開槍。
結果就被上了一課,被坦克兵發現之后,當場被送上天。
沒有威力超過佛郎機的火炮,根本就打不動蒸汽坦克。
確切的說,口徑得大于十二英寸,否則就只能把坦克前面的鋼板打個坑而已。
與之前作戰不同,此番每個班的陸戰隊還攜帶了一具單兵火箭筒,以及六枚火箭彈。
列裝的原因就是這是第三代火箭彈,安全性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能夠以戰代驗。
彈頭的撞針在發射之前安全即可,這樣就不會擔心半道爆炸了。
肩扛火箭筒的士兵無需攜帶步槍,標配兩把左輪短銃。
在近戰時,十二發子彈足以干掉兩三個敵人。
背負火箭彈的副射手也是如此,這兩個是全班的拳頭,因為具有端掉對方火力點的能力。
盡管火箭彈的有效飛行距離只有二十步,比手榴彈近得多,可也算是難得的攻堅利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