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過去了,春天來了,春雪慢慢變大了,再過半個月,天氣大概就暖了,就到了夏天。
有的時候,我們背著背包前進,我們并沒有感覺這四季有多美,甚至在身邊,在身邊這么近的距離,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有什么意義?
一年到頭的忙碌和不安,足夠掩蓋四季的美景,足夠不讓你留心任何風景,而不顧一切地前進,而一切只是為了簡單活著。
記得,有一年回家,天空下起了大雪,那一團團的大雪,從空中落了下來,沒過幾分鐘就成了一個雪人了,我一個人這樣如此,在身邊的人也如此,等到回到家門口的時候,書包已經看不到了,整個人如果不動的話,也許就是一個雪人,所以那一刻,我在門口站了有半個小時,直到老媽看到我才進屋子。
我就在想,有的事情做了暫時看不到意義,是不是一不小心又白忙活一場了,現在不怕失去,就是怕到最后付出努力,然后收個一場空的結局,這樣的失落感是很難受的,所以不希望這樣子。
有意義的事情就去做,哪怕只是開心一會兒,沒有意義的事情就不做,因為感覺等不到任何的意義,但是我們又怕有意義,所以說你不去做,根本不知道到底有沒有意義,所以要去做,做了又怕白忙活一場,之前所有的想法和想到的結果都是猜測,所以只有做了才知道結果如何。
就像是怕在戀愛中被拒絕,也怕最后有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結局,所以不敢前進,也不敢后退。
就我個人而言,最貼心的來說就是擁有冒險精神,我不會去計較得失,也不會去想是什么結局,正因為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才敢去闖,不論收獲什么,我都相信我不會白忙活一場,相信都會有一定程度上的意義存在,所以也算是收獲,從這個意義角度來說,重要的不是結果如何,而是前面的成長過程。
其實,真正有意義上的人生,是自我的約束力體現,是知道自己該做什么,是知道自己喜歡什么,而不是放縱自己做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只要感覺自己有收獲,只要感覺做什么事情讓自己快樂,那就是有意義了。
再說有意義的事情,大概就是那些令人覺得有意義的別人的人生了,他們活出了自我,真的做到了讓自己快樂的樣子,所以才會讓人記住。
第一個覺得有意義的人生大概就是:和李白共同喝酒。
為什么這么說呢?
喜歡李白詩,其中李白豪放的性格,在詩里體現的淋漓盡致,他狂傲的性格,不攀附權貴,喜歡到處游歷,雖然也是郁郁不得志,空有一身抱負和文采,沒有人看得上他,也無濟于事,所以也有自己的苦惱。
所以,希望能和李白喝一次酒,聽他作一首詩,要比人生太多的感悟要來得實際,重要的是找到一個快樂的自己,自由奔跑于天地間,才是一切自由的開始。
第二個覺得有意義的人生大概是:和陶淵明采過菊花。
為什么會喜歡和陶先生采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