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葵在做夢。
是的。她知道的。她在做夢。
因為她很清楚的記得,自己上一秒猶在荒誕虛無的小說世界里,在敞亮的、安靜的、纖塵不染的研究所里。
下一秒,她被打回現實。
那些逝去的潮濕的腐爛的現實。
2011年,她十二歲,第一次被弟弟搶走狗時,也曾天真地帶著滿腔委屈去找叔叔阿姨。
“那是我的小狗。”
她哽咽著、斷斷續續地說“是我在車站撿到的,我幫它洗了澡用我自己存的零花錢,在劉叔叔的店里洗的,沒有用家里的熱水,也沒有把家里弄臟。”
“我替它起名字,我喂它吃飯,給它梳毛、剪指甲、擦耳朵,每天都有帶它到公園玩。我們睡在一起,它陪我洗碗、洗衣服、寫作業,它認識我,聽到我的聲音就會叫。所以它應該是我的小狗,就算是弟弟,也不可以一直搶我的東西。”
“反正這一次不能。”
她說得好決絕,大人都聽笑了。
阿姨說“好了好了別哭了,不就是一只狗嗎反正弟弟也是養在家里嘛,誰的都一樣。”
叔叔說“秋葵,這樣說就是你的錯了。我們都是一家人,你跟小寶是姐弟倆,什么你的、我的,哪能分得這么清楚為一條狗就劃分得這樣清楚,長大以后隨便出點矛盾,豈不是要跟我們所有人都斷絕關系那可是恩將仇報。”
“行了,她才多大,哪里知道自己在說什么”
阿姨嗔怪著,兩根手指捏著紙巾一角,輕輕擦去她的眼淚,又說“秋葵,阿姨知道小寶確實有點調皮。但是小孩都這樣,看到新玩具就抱著不肯放,你越搶他越喜歡,要是你不搶,他反而很快就膩了,到時候再還給你也一樣的,對不對”
“還有,你畢竟是姐姐。”
“姐姐是大孩子,弟弟是小孩子,大孩子本來就該讓著小孩子,這跟叔叔讓著你的道理是一樣的。再說你以前也在作文本里寫了呀,不管以后發生什么事都絕對不會欺負弟弟,保證好好愛護弟弟,有沒有這回事”
“叔叔阿姨當時看到那些話可感動了,都覺得你是個聽話又乖巧的好孩子,所以你現在一定也不會讓我們失望的對嗎這樣吧,你為剛才推弟弟的行為道歉,然后這事就過去了,好不好”
她在提醒她曾經許下的承諾,理應無條件向弟弟讓步。
“道完歉還是一家人。”
叔叔坐在昏黃的燈泡下,抬指碾滅煙蒂。
他說“你也知道我們家里的條件,小寶出生的時候不好,這些年來沒過上什么好日子。你就不一樣了,好歹過了幾年日子,什么公主裙、水晶發卡、洋娃娃,哪個短過你后來廠子倒了,欠著幾十萬的債,我跟你阿姨實在走投無路了,差點半夜起來灌農藥那陣子是什么撐著我們活下來不就是小寶嗎”
“當年我去廟里給小寶算八字,人家師父都說了,小寶是來救我們家的,他就是我的寶貝兒子不管我日子過得多窮多差,你出去看看外面哪個敢欺負我王成楚的兒子誰敢動他一根毫毛我都跟他拼命也就是你年紀小,你阿姨又攔著,我才不想多說,你自己心里知道就好。”
他在強調她曾經領受的恩惠,暗示她知恩圖報。
時過經年,以旁觀者的身份,林秋葵一眼看破成年人必備的體面話術。
無論他們不經意的眼神流轉,唇角微撇抑或眉梢輕抬,背后秘而不宣的用意,她都明白,都能看懂。
可惜這是23歲的她。
14歲的她還太稚嫩,完全不理解事情是如何演變成弟弟搶了她的狗,她卻要向弟弟道歉。
她想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邏輯,抬起頭,不期然以兩只紅紅的眼睛,掉進另外兩雙成年的眼睛里。
他們眼里有對她的譴責和期盼,那些情緒藏得不是很好,簡直鮮明得快要像洪水一樣傾瀉出來。她愣愣地看了幾秒鐘,總算看懂了。
她回過身,低頭對弟弟說“對不起。”
弟弟得意地朝她做鬼臉,隨即扭頭抱小狗走進客廳。
“好了,事情都解決了。”阿姨拍板定案“秋葵回房間去吧。”
“嗯。”
她轉身踏上通往閣樓的階梯,一步,兩步,走到第步時忍不住回了頭。
窗外夕陽朦朧,自玻璃往客廳地板映出虛幻的橙色光芒。
美滿的全家福下,小小的沙發前,她看到阿姨用手肘撞了撞叔叔。
叔叔認命起身,從廚房上鎖的柜子里拿出一個魚罐頭。
“汪汪”
小狗熱烈搖晃起尾巴,繞著新主人一圈一圈地轉。
這個家最最珍貴的寶貝笑了,一邊握拳捶小狗的頭,一邊隨隨便便把魚肉撥到地上,把地板弄得很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