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這些經歷讓他的人生變得更加曲折離奇了,為了保護自己,他再也不敢輕易在晚上出門,但有時候就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在夜晚出去。
而每逢他夜晚出門必遇兇案,他因為自己做過的事情,也不敢去報警,成為了不少兇案的目擊者,看得多了,他的心理就變得扭曲起來,從一開始的旁觀者慢慢變成了參與者,他會在兇手離開后再對尸體施加暴行。
他還是不敢直接跟活人對上,只能將自己扭曲的心理施加到尸體上,正因為他的參與,導致尸體的痕跡有很大改變,原本可以盡快查明兇手的案件,也拉長了時間。
其中的一個連環殺手,更是因此多做了好幾次案。
但是,原主并沒有就這樣生活下去,因為,還有另一個人曾經看到過,他最開始遇到的那幾次案件。
而不同的是,這個人的存在感更弱,所以連原主和那位同類朋友都沒有發現他,他不僅看到了金不換和他朋友的爭執,而且還看見了原主成為幫兇的時刻,更撞見了金不換殺人的場面。
這個人的膽子同樣很小,因為看見了這些可怕的事情,導致他發了高燒,結果因為存在感太弱,甚至沒有及時被朋友發現,差點被燒死,所以還住進了醫院好幾個星期,等他出院后,糾結來糾結去,最終還是忍不住去查了當時的幾個案件后續。
但他發現調查的結果顯示,原主殺人的那個案件結案了,那兩個殺人兇手的死因是同歸于盡,也就是說,當時的第三人還逍遙法外,于是這個人最終還是選擇了報警。
原本警察是沒有證據的,只是將原主叫到警察局來了解情況,然而雖然心理扭曲了,但仍舊逃不過膽小的原主,暴露了他對這些案件的熟悉,于是不打自招。
即使他殺的是殺人犯,也要承擔責任,還有他之前作為殺人犯的幫兇也要進行審判,然而,在收監之前,他利用自己薄弱的存在感,還做了一件大事。
他撲倒了與他隔得最近的一個警察,然后用力朝對方的脖子咬去,竟然把對方脖子上的一大塊肉咬了下來,鮮血直噴,后來,這位警官在救護車上流血過多而死。
原主在審判時接受不了自己的結局,趁人不注意的時候一頭撞死了自己。
任務認真生活,接納自己,善待他人;力所能及地幫助警察勘破兇案。
金不換嘆了一口氣,靈異事件倒是不存在,但是兇案現場,也挺嚇人的。
迅速的,金不換融入了自己的身份,全新的金不換繼續生活,他按照自己記憶里的方向繼續前行,一邊走一邊大聲背著“富強民主文明和諧”,他不怕、他不怕、他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