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叫龜田,三十年前他賣了自己繼承的工廠和公司,貸款買進地產。現在在東唐二區商業街黃金地段擁有四個店面,面積總和超過一千五百平米,平均租金為每月每平方一千元。那就是說,當這四個店鋪,每月就能給龜田提供一百五十萬的收入。另外他還有七套五區內的商品房和兩套準富人區的別墅。每個月什么都不干,就有幾百萬的收入。
重點:這些店面都屬于龜田個人財產,龜田在三十五歲環球旅行時,遇見了現在的妻子幸子,兩人有一個孩子,今年十五歲。
事發上個月,龜田的一位戰友五十歲生日,龜田和幾位戰友一起去農村為戰友祝賀。期間說起當年的事,大家豪情萬丈,紛紛喝開了。結果導致龜田抽搐和昏迷。
按照時間線來說,1號祝壽,喝酒到2號凌晨一點。2號凌晨兩點龜田非常不舒服,戰友的兒子開車送龜田去鎮醫院,并且聯系了龜田的妻子幸子。
幸子在2號上午十點到達鎮醫院,這時候鎮醫院醫生宣布龜田搶救無效死亡。
幸子在2號晚上返回東唐,3號早上九點,和一位名叫龜山的男子登記成婚。
沒錯,龜田活過來了,由于缺乏儀器和急救醫生不專業,并沒有發現當時的龜田還沒有死亡。在3號上午十一點,前往太平間的一名醫生聽見動靜后發現龜田還活著。
龜田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但是也只少見,有很多真實類似案例。假死主要集中在酗酒、觸電、頭部撞擊和交通事故上,主要原因是急救醫生疏忽大意,或者是和醫療器械陳舊有關。
區別在于,其他人沒什么情況,龜田這邊有婚姻變化的情況。
按照婚姻法規定,在醫生宣布某人死亡后,某人和配偶的關系自然解除。比如12點某人去世,12點零一秒某人配偶和別人登記結婚,也是可以的。
醫生宣布龜田死亡,幸子和龜山結婚,那么他們的婚姻是有效的嗎?
法規有明確說明,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幸子和龜田已經解除了婚姻關系。
接下來是兩個爭議點,第一個爭議點,龜田死亡,幸子和兒子繼承龜田的全部遺產。龜田現在又活來了,幸子還有可能繼承龜田的遺產嗎?
這個爭議點雖然沒有在法律中寫明,不過曹云很肯定回答:“如果上庭,龜田先生你必贏,你甚至不用請律師。幸子拿不走你的遺產……財產。”
接下去是第二個爭議點,一年前龜田在外面和女人談心,幸子得知后大鬧一場。最終雙方和解,龜田寫了一份保證書。
保證書其中有一條內容,女方無過錯情況下,男方主動要求離婚或者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對方必須同意,離婚后龜田必須將兩個黃金店鋪交給女方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