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劫匪顯然謹慎得多,見到滿身鮮血的野豬后,并沒有沖動,而是繞著圈子,想要打量周圍的情況。
這也合情合理,對方畢竟是智慧種族,之前還聽見同族的慘叫聲,現在跑過來只看到一頭野豬。
這頭野豬看起來體型也就這樣,按照常理,肯定不可能是自己四個族人的對手。
“嗚哩哇啦!”
繞了一半,其中一個劫匪突然喊了起來,還抬起右手示意,另外三個劫匪順著對方指的地方看過去,就見到另外一頭渾身鮮血的野豬四腳朝天,躺在一棵大樹后面,野豬的身上還有幾塊獸皮,他們一眼就認出,這些獸皮是自己部落的東西。
因為雙方隔得有些遠,所以劫匪也不清楚,野豬身上的鮮血到底是對方自己流的,還是沾了別人的。
躺著的自然是野豬媽媽,在看到對方圍著三棵大樹繞圈子后,郭文彬靈機一動,就想出這個辦法。
他自己身材相對比較小,還躲在樹上,倒是可以利用對方的視覺盲區和大樹的軀干做掩護,轉移到不同的方向。
但是野豬媽媽身體太過龐大,和對方躲貓貓的方法自然行不通。
于是他就想出了這么一個裝死的辦法,而且為了防止對方投射標槍,他還扔了幾塊獸皮給對方蓋起來。
他的辦法果然有了一點效果,在看到一頭野豬不斷進食,另外一頭野豬四腳朝天一動不動,劫匪就開始腦補起來。
他們以為自己另外一隊的族人,是遇到了這兩頭野豬,結果不小心被對方偷襲,導致全軍覆沒。
至于尸體,他們在野外生存這么久,早就清楚野豬的胃口有多大。
嗖!
其中一個劫匪看著雄性野豬還不斷在拱草叢,草叢上鮮血非常礙眼,于是他首先投射出一根標槍。
砰!
不過憤怒不僅沒能給他提升標槍的威力,反而因此失去了準星,標槍扎在一棵大樹上,把躲在上面的郭文彬嚇了一跳。
第一根標槍就仿佛一個信號,其他三個劫匪也拿起身上的標槍,一個個朝著雄性野豬投射而去。
野豬媽媽四腳朝天的偽裝,讓他們下意識忽略了對方演戲的可能,所有一根標槍都沒有朝對方飛去。
雄性野豬貪吃是貪吃,但是面對危險的本能,讓它還是舍棄了鮮草,撅起屁股躲在一棵大樹背后。
可以看得出來,雖然準備了標槍,但是劫匪們狩獵的套路還是以近戰為主。
其實這也并不意外,以他們三米的身高,體型和老虎都差不多,再準備木墩作為盾牌,打磨尖銳的木棍作為長槍,只要不是成群的猛獸,一般都是手到擒來。
不管是什么動物,當自己掌握有一個別人沒有的優勢后,就喜歡經常使用,最后變成依賴這個優點。
但是很顯然,世界上不可能會有什么東西能夠一直保持優勢。
這群被定義為劫匪的智慧種族,自從依靠木墩和削尖的木棍統治了這一片湖泊和山林后,思維也慢慢僵化,變得越來越依賴這兩樣東西。
對于這點,其實很早就有古人總結出來了。
善泳者溺于水,善騎者墜于馬!
用大白話說就是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摔死的都是騎馬的。
今天這四個劫匪,就是很好的例子。
如果他們不近身,只是遠遠地投標槍,不管能不能攻擊到兩頭野豬,至少他們是沒有性命危險。
可當他們選擇開啟近身戰以后,結局就已經注定。
噗!
最后一個站著的劫匪腦袋飛得老高,他最后的眼神看向不遠處的山窩,不知道是想提醒里面的族人,還是想要回家,不過這兩個念頭,都不可能實現了。
郭文彬癱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氣,連續不斷的戰斗,讓他不管是身體還是精神,都已經達到了極限。
如果還有劫匪出來,哪怕對方還是這么傻,他都只能選擇跑路。
畢竟這具身體沒有超能力,眼下戰斗到這個時候,體力已經完全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