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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8 一把金刀(2 / 2)

                    “金刀王。”

                    看清來人,狼無忌低喝出聲。

                    十萬大山,有著無數大大小小的勢力,百靈圣母名聲大,但真正強的,其實是她背后的狼無忌。

                    而勢力與狼無忌相當,甚至超過他的,也不少。

                    眼前的金刀王,就是一個。

                    金刀王全名金沙河,為黃金城之主,他的黃金城,就建在一座金礦之上。

                    金刀王不但坐擁金山,武功也極高,他同樣是先天境高手,功境不在狼無忌之下。

                    黃金城與神狼城相隔五百多公里,兩家都是以采礦業為主,自然有相沖突的地方。

                    不過以往都是一些小摩擦,而且金刀王是百靈圣母的愛慕者,早在十五年前,他就曾經向百靈圣母求過婚,曾在百靈圣母的窗外唱了七天七夜的歌。

                    因此狼無忌和金刀王是認識的。

                    “金刀王,你敢算計我?”

                    狼無忌狼眼微凝。

                    “我不是要算計你。”金刀王搖頭:“我對你沒有興趣,但是我喜歡百靈,這是你知道的。”

                    “你放屁。”提到妹妹,狼無忌怒了:“你已經娶了白牡丹,還想怎么樣。”

                    在十萬大山,百靈圣母是最出名的女人,但她不是最美的女人,哪怕狼無忌這個最寵妹妹的哥哥也承認,金刀王的妻子白牡丹比他妹妹要漂亮。

                    在十萬大山,白牡丹被稱為花后,也就是百花中的皇后,無論是誰,提起牡丹夫人,全都是贊嘆之詞。

                    狼無忌從來不認為自己不如金刀王,他甚至有些瞧不起金刀王,金刀王家屢世富貴,而狼無忌卻是白手起家。

                    金刀王的黃金城,是繼承自祖上的,而且經過慘烈的家族殘殺,才最終掌控家族,這讓狼無忌鄙視。

                    嗯,他鄙視的不是金刀王對自家兄弟下手,他是狼王,狼的字典里,退讓是恥辱,竟爭才是永恒的主題,無論是對敵人還是兄弟,永遠不要退讓。

                    他鄙視的,就只是一點,金刀王的出身。

                    他覺得他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就有理由也有資格鄙視金刀王這種二代。

                    但惟有在白牡丹這件事上,他有些羨慕,甚至是妒忌。

                    能娶到白牡丹這樣的女人,真的是一個男人最大的驕傲。

                    可現在,金刀王在娶了白牡丹之后,居然還說他喜歡狼百靈,這就太無恥了。

                    狼無忌心中怒火上涌,猛地站起,一運氣,突然發現不對,真氣居然有減弱之象。

                    “你下了毒?”狼無忌又驚又怒。

                    而骨箭這時已經遠遠逃到了庭院里。

                    “沒錯。”金刀王得意的一笑:“尸王的扯骨絲,無色無味,入髓透骨,雖然不能立刻把人毒死,卻能一絲一絲的撥人的真氣,呵呵。”

                    他說著笑了一下:“狼無忌,我勸你不要亂運真氣,你真氣運得越快,給撥去的真氣也就越多……”

                    他話未落音,狼無忌突然往前一縱,揚爪就向金刀王抓過去,身到中途,一個身影變成兩個,腦袋也變成了狼頭,更是幻出七個爪影。

                    雙身七影。

                    這是狼無忌最高的功夫。

                    他一出手就用了全力。

                    因為他知道尸王的扯骨絲,這種毒最初發作不明顯,這也就是骨箭能在酒里下毒而讓他沒能及時發覺的原因,這種毒入體,最初身體完全沒有什么反應的。

                    但就是不能運功,越運功,毒性對真氣的消融就越厲害。

                    狼無忌之所以一起手,就使出最強的功夫,就是要趁著毒性對他的真氣消融得不多,一舉拿下金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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