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董將信將疑,板起臉說道:“那個,老周你應該也懂規矩的,同行之間跳槽可是大忌,競業協議……對了,你和公司簽過競業協議嗎?”
老周都被氣笑了,競業協議一般都是搞科研的員工才會簽,而且是那種比較頂尖的科研人員。
自己只是一個負責運營業務的,簽什么競業協議啊。
再說了,自己想跳槽去哪,和老李有什么關系嘛!
既然這么看重自己,為什么不給自己更好一點的待遇呢,要不是被老李以及公司董事會寒了心,自己也不會想著離開啊。
他搖頭說道:“沒有!”
“要不,你補簽個競業協議?這樣的話,公司就放你離開。”李董試探性地說道。
聽老李這么說,老周很想拍桌子,但他忍了下來。
公司真要是卡著不放他,雖然最終自己也能走到,但太耽誤時間了啊……
像他這樣的公司高管,一般公司都要求提前三個月提交辭職信的,留下足夠的時間給公司辦理交接程序,以及尋找替代人選。
如果沒有夢哥剛剛的那個電話,或許周副總還有耐心再等幾個月,那還能混幾個月工資呢。
但現在,他生怕夢哥那邊等不及,把職位給了別人。
真要那樣的話,那老周哭都哭不出來了!
所以,他必須要盡快離職,趕緊去找夢哥,先把事情定下來再說別的!
于是他笑著說道:“簽競業協議也不是不行,但是這種協議,公司都是要給經濟補償的吧。”
老李狐疑地反問道:“經濟補償?為什么要給補償?”
老周這下真的是被氣笑了,他本不想和這個法盲多說,但不說也不行啊……
就耐著性子說道:“競業協議是企業對員工單方面提出的要求,既然有要求,那么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就是給予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這樣才算是對等的合法的協議。否則的話,就算我簽了這份競業協議,那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老李一聽,也確實有道理。
尷尬一笑,說道:“那這樣吧,我讓公司法務部門起草一個敬業協議,也會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既然你都找到了更合適的公司,想出去看看,那我也不耽誤你的前途。以后要是感覺外面不行,還想回來公司的話,隨時打我電話!只要我還在虎牙,還能說上話。”
這場面話說得挺漂亮的。
但老周既然出去了,自然不可能再回來,不是有句老話嘛,好馬不吃回頭草!
最終,老周還是簽了三年的競業協議。
當然,也拿到了滿意的經濟補償。
根據協議,在接下來的三年內,老周不得加入虎牙的競爭對手,包括但不限于“逗魚”“快手”“斗音”等直播平臺。
作為補償,他也將拿到當前年薪的百分之六十,也就是每年六十萬。
老周表面上很痛苦,但其實心里樂開了花!
因為他要去的下家已經確定了啊,是夢哥的一家游戲公司,并不是任何一家直播平臺。
簽了這份競業協議,那他就是能每年白拿六十萬!
這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當然要簽了!
………………
八月十六號,國內互聯網突然被一條消息刷屏。